Yale University 耶鲁大学 学术诚信政策及申诉指南
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简称“耶鲁”(Yale),是世界著名的私立研究型大学、全美第三古老的高等学府。耶鲁大学是美国大学协会的14所创始院校之一,也是著名的常春藤联盟成员。耶鲁大学认为学生来耶鲁是为了获得知识,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术诚信要求。
重复提交:学生不得在多门课中提交相同的论文或大致相同的论文。如果两门课的主题一致,学生必须先获得两位教师的书面许可,然后才能将两篇论文的作业结合起来或修改较早的论文重新提交给新课。
考试作弊:抄袭其他同学的答案,或未经书面许可参考笔记、书籍、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都视为作弊。同样,学校禁止使用手机与其他同学讨论或从其他任何同学那里获取答案。
更改已经评分的考试内容答案,然后要求重新评分也属于作弊行为。学生有责任按原样提交试卷;任何改动都属于学术不诚信。
对于带回家的考试和提前分发试题的考试,教师应明确考试的规则,学生也应严格遵守。如果学生对相关考试的规则有任何疑问,应及时向教师寻求解释。如果教师明确准许与他人合作,那么可以与他人合作。在任何情况下,学生最终提交的答案都代表自己对问题的理解。如果学生认为任何答案或提交的内容受到了参考书籍或其他人的重大影响,他们应当按要求说明情况。
剽窃:剽窃是将指将他人的作品、文字或想法当作自己的来使用。因此,大多数形式的考试作弊都是剽窃;但该术语通常用于指论文而不是考试。
如果在写论文时借鉴了其他的资料来源,则必须给与承认。可以算作资料来源的内容因作业而异,一般包括阅读材料、讲座、网站、对话、访谈和其他学生的论文等。每个学科都有自己常用的借鉴来源,教师应该明确向学生提前说明哪些借鉴资料是可以使用的。在任何情况下,学生都必须在书面作业中说明哪些信息是从他人那里借鉴的——无论是借鉴了数据、观点、问题、想法还是特定语言。也无论借鉴的来源是否已发布。
直接提交他人的整篇论文是一种极其恶劣的剽窃形式,一经发现将会受到格外严重的处罚,包括直接开除。
问题集和未评分的书面作业:许多教师分配的作业是以练习和巩固知识为目的的,这种形式不如论文正式,而且通常不评分。在许多此类课程中,与其他学生的合作是常见的做法,但学生应该要求教师提供书面说明,说明哪种合作是被允许的。
实验室实习:许多实验室报告是通过实验室观察,然后得出结论,再以表格或其他形式按特定规则完成。在这个过程中,有三种常见行为可能会被判为学术诚信违纪行为:
(1)伪造数据——这种被称为“dry-labbing”的做法,即按自己想象的数据或借用他人观察结果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学术不诚信行为。如果是发生在专业领域,那么违规的人将被从科学家群体中驱逐。而在本科生的课业中,一经发现,将收到停学处分。
(2)合作处理数据——通常一个班级会获得一组通用数据,并通过分配任务来分析数据并报告结果。有时在进行例行的重复分析时,学生会自发组团,将总的工作量分摊给组里多个学生协作进行。但无论这种做法看起来是有多合理,都必须经过教师允许,否则都是严令禁止的。所以最好能在作业布置的时候就与教师确认清楚要求规范。
(3)借用或购买材料——学生提交的材料(例如化学产品)不是通过指定的实验获得,而是在市场上购买的产品,或是从同学那里“借用的产品”,亦或是偷偷从另一个实验室获取的样品,这些都构成严重的违法行为。在合成制备产品中,利用“过量初始原料”来促进产品更好的收率,也是作弊行为。
耶鲁大学成立了专门的执行委员会(Executive Committee)来处理学术不诚信行为。该小组是由至少20名常任人员,包括至少8位教职员工和至少10位本科生组成。当收到学术部诚信行为的举报时,专门的协调小组(Coordinating Group)会首先对举报进行初步的处理,并确定是否由足够的信息可以判定存在可疑的学术不诚信行为。如果理由足够充分,协调小组会转交举报给执行委员会来处理。
通知学生:如果协调小组决定将举报报告提交给执行委员会举办听证会处理,那么秘书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这件事,并具体说明涉嫌违反的纪律。秘书同时还会将学生的指控通知相关学院的主任和院长。学生和他们所在的学院院长沟通审查与程序相关的信息。主席或秘书可以让学生和学生的顾问熟悉听证过程的程序,以便学生在与听证小组见面前尽可能做好准备。
学生顾问:学生可以选择一名顾问。顾问会帮助学生准备出席执行委员会的听证会,陪同学生参加委员会会议并提供咨询。在会议期间,顾问可能会建议学生向委员会提出疑问或问题,但是不会直接参与听证会。如果学生同意,顾问还可以帮学生做简短的总结陈述。
学生所在学院的院长通常会担任他们的顾问,如果学院院长不在或学生有心仪的顾问,可以选择其他顾问帮忙。其他的顾问可以是学院主任、另一位学院院长、大学顾问、耶鲁大学教职员工、耶鲁大学行政人员、教练或任何其他不属于行政人员的大学教职员工委员会或大学总法律顾问办公室。如果学生发现自己无法确定合适的顾问,执行委员会秘书应协助学生并提供建议。一旦选择了顾问,学生应立即通知执行委员会的秘书。
当报告涉及涉嫌侵犯人身和/财产的行为时,学生可以选择一名律师作为第二顾问。法律顾问可以为学生提供咨询,但不得在听证会上发言或以其他方式直接参与诉讼程序。在所有情况下,当学生要求律师出席与执行委员会的会议时,主席也会要求大学总法律顾问或该办公室的代表出席。
学生声明:学生可以以书面形式回应指控。该声明允许学生提供对被举报事件的看法以及更多的背景或其他信息,这将有助于协调小组和委员会更好地了解情况。书面陈述通常要求在学生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秘书。收到学生陈述后,协调小组可以:1) 将此事直接提交给听证会小组,2) 推迟听证会并允许进行额外的事实调查,或 3) 根据提供的新信息结束案件。
委员会听证小组审议举报:除非举报报告被撤回,否则协调小组提交的所有报告将由执行委员会的听证小组审查。听证会可以线下或通过视频会议或其他远程技术进行。根据协调小组的决定,涉及多名学生的事项可以通过小组听证会进行审议。
在没有事实争议的情况下,为了加快或更有效地解决纪律案件,协调小组可自行决定向学生提供签署责任协议解决的选项,无需听证会。
秘书将向学生提供包括原始通知在内的所有案件相关材料的副本。包括:事实调查报告、证人陈述、音频或视频记录、物证或其他文件。这些材料会在听证会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提供给学生,除非学生要求缩短听证会时间,听证会提前。同样的材料将提供给顾问。
协调小组可以安排证人出庭。如果这样做,他们的姓名会在会议前至少两个工作日提供给学生。学生还可以要求邀请合理数量的证人参加听证会。学生必须在会议召开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向秘书提供任何拟议证人的姓名和相关性。任何证人的邀请将由协调小组自行决定。
如果这是学术不诚信问题,举报案件的教员可以请求主席允许在学生在场的情况下向委员会做一个简短的解释性陈述。
(1)学生在与执行委员会的所有往来中都应说实话。执行委员会成员将在他们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对学生的陈述给予信任和重视。
(2)在此期间如果对事实调查员或执行委员会撒谎,这点在确定处罚时可能作为考虑判罚的基础之一。
(3)当听证小组与学生会面时,主席(或副主席)应解释事情的实质和学生涉嫌违反的具体基本准则或委员会判断可能需要纪律处分的其他涉嫌行为。
(4)学生可以向听证会小组作一段陈述。
(5)如果事实调查员进行了审查,学生或委员会成员可以要求事实调查员解释他们的报告。
(6)当受邀参加听证会时,证人或举报人将在听证会小组发言并回答问题。
(7)学生可以回答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8)在学生允许的情况下,他们的顾问可以代表他们简短地发言。
(9)学生可以向听证会小组作一段合理长度的结束陈述。
(10)听证会审议会议:在该事项的讨论结束后,其他无关人员都应退出会议。然后专家会判定学生是否违纪。如果证据确凿,则会给出肯定的答复。
委员会经充分考虑后,以无记名投票,多数票通过的方式作出决定。主席会在做出决定后立即将结果通知学生和他们的顾问。如果委员会审议此事的会议超过合理时间,主席将会将后续会议延后处理,并尽快通过其他方式重新召集会议。
(11)处分决议:耶鲁大学教职工认为,执行委员会可以根据涉事学生的过往个人记录和学业成绩来审视学生的违规行为是否恰当。当执行委员会的听证小组着手考虑分配处罚时,应邀请学生和顾问返回房间。秘书将通知小组,学生之前是否有过违反本科规定的任何行为。听证会应允许学生及其顾问出示一份与确定处罚相关的合理长度的陈述。
在学生和顾问再次退出后,秘书将告知小组之前针对类似违规行为评估的处罚性质。该小组将讨论应该施加什么样的处分。如果小组发现学生在审议期间故意误导委员会,小组可能会将该因素视为实施更严厉处分的理由。
如果学生收到停学处分,被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执行委员会听证小组指定的时间内离开学院并将钥匙和耶鲁大学身份证件交还给所在学院院长办公室。在任何情况下,该期限不得超过处分后的72小时。被停学的学生不得在停学期间出于任何原因返回校园,除非他们事先得到学院院长或校长或学生事务主任的明确书面许可。
收到停学处分并要求恢复身份的学生必须遵循相关学术规定。此外,受到留校察看或停学处分的学生处分结束前与秘书或执行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学生事务主任或其代表会面。
当听证小组就处分做出决定时,主席会将委员会的决定通知学生和顾问。秘书会将委员会的决定通知相关住宿学院院长和主任,并告知他们学生此次违纪行为在学生记录和推荐中的说明方式。
(12)秘书还会将委员会决定的书面通知发送给举报人
(13)当学生行为对他人、学校或社区有着重大威胁时,秘书可以向其他大学和学校披露有关对学生违纪行为的纪律处分信息。
向审查委员会提出申诉:执行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立即生效,无论学生是否向审查委员会申请重新考虑。只有在可以证明学生无罪的大量新证据出现时,执行委员会才能重新做出决定,审查委员会也可能要求执行委员会重新考虑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