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人才引进制度7月1日开始实施!重点引进三类人才!
5月18日,澳门特区立法会细则性讨论及表决通过了《人才引进制度法律》法案,宣布有关的法律将会在2023年7月1日起生效。
澳门特区政府计划分阶段引进各重点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物和高级专业人才,借助他们的技术、经验及市场网络,带动和支持本地产业发展,引领社会长远进步。
《人才引进法律制度》法案计划重点引进三类人才,具体如下:
指具备卓越才能或技术能力,并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或在特定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士。
1.获得杰出成就奖之人士(如诺贝尔奖、奥运奖牌等)
2.国家级专家和学者
3.对某行业有重大贡献之人
1.不设限额
2.居留许可的续期申请不取决于在澳门通常居住
3.有利澳门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续期申请才可获批准
指有利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适度多元,尤其是能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并在其专业或行业中表现卓著的人士。
首阶段为四大新产业里【指大健康、现代金融、高新科技、文化体育产业】,能带动产业发展的领军人物
1.申请时,无需先获得本地雇主聘请
2.设有限额,符合基本资格的申请人,按评审得分排名竞争配额
3.居留许可的续期申请不取决于在澳门通常居住;
4.应从事与其资历相匹配的工作及符合计划要求,续期申请才可获批
指能够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且属紧缺并具专业经验及技术能力的人士。
1.首阶段为四大新产业【指大健康、现代金融、高新科技、文化体育产业】紧缺之技术/管理人才
2.社会发展所需并紧缺之人才
1.符合订明的紧缺人力资源
2.申请时,需先获得本地雇主聘请,且薪酬须达到一定的水平
3.设有限额,符合基本资格的申请人,按评审得分排名竞争配额
4.应从事与其资历相匹配的工作
5.需在澳门通常居住及符合其他尚有的条件,续期申请才可获批准
对于此次计划引进的这三类人才,澳门政府承诺了一些人才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