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宣布:美国大学招生废除平权,影响数代华人!
就在前几天,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一项历史性裁定:
近期有关北卡罗来纳大学和哈佛大学的平权行动计划的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些报道指出,近期的决策意味着美国大学在招生过程中不再系统性考虑种族因素。这一决策对长达几十年来的平权行动计划产生了终结的影响。
这一裁决对主张在招生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考虑种族因素以确保多元化学生群体的高等院校来说,确实是一个重大打击。然而,对长期以来受到种族因素考虑而受到打压的亚裔学生来说,这则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这一裁决可能会为亚裔学生提供更公平的机会,避免他们因为种族因素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美国当地时间6月29日,最高法院裁定:北卡罗来纳大学和哈佛大学的平权行动计划都违反了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因此是非法的。
在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案件中,裁决结果是6-3;在哈佛大学的案件中,裁决结果是6-2。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在判决中指出,将种族纳入大学考量可能缺乏明确且可衡量的目标,以证明使用种族是必要的,并且可能不可避免地涉及种族刻板印象。这一观点意味着他认为使用种族作为招生考量因素可能存在潜在的问题和负面影响。这一裁决在维护平等原则和避免歧视之间寻求平衡,
他补充说:学生“必须根据他或她作为个人的经历受到对待,而不是基于种族”。这意味着大学仍然可以在个别情况下考虑对种族的讨论,但必须将重点放在个人经历上,而非种族本身。
判决书的核心理由,其实就是罗伯特9大法官的一句话: Eliminating racial discrimination means eliminating all of it,消除种族歧视,就意味着消除全部的歧视。
杰克逊(Jackson)法官,作为首位黑人大法官则十分不满,在反对意见中写道,这一裁决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真正的悲剧”。
美国总统拜登对此判决并不满意
这一决定受到了保守派人士的赞扬,他们认为宪法应该是“无视肤色”的,前总统川普称这一裁决为“美国的一天”。
前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表示:“它并不完美,但毫无疑问,它帮助那些在我们历史上常常被剥夺机会展示他们进步速度的人,提供了新的上升通道。”
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实际上推翻了2003年格鲁特尔诉博林格案的判决。在那个案件中,法院认为考虑种族因素可以作为招生过程中的一个因素,因为大学维持多元化校园具有充分的利益。然而最新的裁决对于使用种族作为招生考量因素持不同的观点。
平权行动旨在弥补历史上的歧视,多年来备受争议。一些教育机构和美国企业强烈支持平权行动,认为它对于促进多样性至关重要。然而,保守派对平权行动持谴责态度,认为平等意味着所有种族应该受到同等对待,使用种族作为考量因素与种族平等背道而驰。
对于以种族为基础的平权运动政策,亚裔美国人一直是呼声最高的反对者。从教育的角度出发所谓的平权是指“申请者在相同条件下,黑人将更具有优势”
根据普林斯顿大学的研究,亚裔学生的SAT成绩必须比白人高140分,比非裔高450分,才能有同等机会进入私立大学。
学生申请美国高校时需要提供SAT成绩,哈佛大学的校报在2013年通过调查发现,被录取的学生中,亚裔学生的成绩是最高的。
2018年SFFA在报告里写道:“一名亚裔学生有25%的录取机率,但如果他是白人,录取机率就会是35%,如果他是西班牙裔,他的录取机率就会变成75%,但如果他是非裔,他就有95%的可能性被录取。”
在满分2400分的考试中,东亚和印度裔学生平均分高达2299分,远高于非洲裔的2107分和土著人的2142分,也高于所有学生的平均分2237。
美国最高法院的这次判决,除了亚裔将从中受益,受影响最大的还有那些拥有极具竞争力的招生计划的少数学校与黑人、拉丁裔。
在考虑种族因素的招生政策的众多学府中,包括耶鲁大学、布朗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芝加哥大学和达特茅斯学院等。
这一裁决还可能会对高等教育以外的领域产生深远影响,包括K-12学校,并给大学增加了压力,要提出可行的与种族无关计划,以促进种族多样性,在未来将面对更多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