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versity of Virginia 弗吉尼亚大学 学术诚信政策及申诉指南

弗吉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Virginia),简称UVa或Virginia,是一所位于美国弗吉尼亚州的公立研究型大学。该校为最初的八所“公立常春藤”成员,是美国最顶尖、世界最著名公立大学之一,在学术界享有盛誉。UVA对学生的学术诚信极其重视,杜绝一切学术不诚信行为发生。如果学生存在学术不诚信举动,将收到严厉的处罚。

抄袭是指将别人的想法或作品当作自己的原创想法或作品。抄袭包含很多内容,是迄今为止学术不诚信最常见的表现形式。例如直接从书籍、网站、人工智能(如 ChatGPT)或任何其他来源中复制一段文字到论文中,而不使用引号并明确引用来源,这即为抄袭。此外,在不引用原始出处的情况下进行解释也被视为抄袭。

如果不确定不确定如何正确确认来源, 学校鼓励学生去咨询写作中心、助教、教授或引用风格手册

多次提交是指使用先前在本校或任何其他学校提交过的作业,来满足另一个班级的学术要求。重新提交且稍作修改的作品也会被认为是具有学术不诚信性的。只有经事先许可,一些教授可能允许学生用同一项作业去完成两门课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学生需要获得两位导师的事先许可。

虚假引用是错误地引用来源,或将作品归因于没有从中获得参考材料的来源。比如为一个段落添加脚注,并引用从未使用过的作品(即该段落并非出自该作品)。

虚假数据是指捏造或篡改数据来故意误导。例如,改变数据以获得更好的实验结果。实验课上的教授和助教通常会对完成实验和作业有严格的指导方针。如果遇到可能被视为学术欺诈的疑问时,请立即咨询教授

作弊是指学生可能通过学术不诚信行为获得学术或其他方面的利益、学分或认可的任何标准、条件或规则。作弊包括但不限于实施以下任何行为,或教唆同学实施以下任何行为:在完成作业时使用未经授权的材料、抄袭同学、剽窃、抄袭提交、虚假引用、虚假数据提交和/或未经授权获取考试或作业内容的知识。

学术荣誉委员会的存在并不是为了监督学生团体,它主要负责学校成员所提出的关于学术不诚信行为的指控。任何人都可以举报符合要求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时,举报证人或“举报者”应联系学术荣誉委员会的顾问或委员会成员。负责调查的副主席可以合理酌情要求提供更多信息,以补充原始举报中提供的信息。举报一旦提交,举报者就不能撤回

在收到举报通知后,学生可以选择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在与举报人就举报内容达成一致并做出必要的修改后,提交Informed Retraction,并接受学校给与的相应处罚决定。介于学生主动承认错误并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通常学校会从轻处罚。但是在整个大学期间,学校只允许一次提交Informed Reaction的机会

如果学生未提交Informed Reaction,学校将对涉嫌学术违纪行为展开调查。两名荣誉调查员将收集证词和证据,以确定是否发生了违纪行为。经过初步访谈和证据收集后,举报人和随后接受调查的学生将获得截至当时收集的所有文件,以供书面答复。所有谈话、证据和答复(如果有)将被收集到“调查日志”(或“I-Log”)中,供调查小组(或“I-Panel”)考虑。

I-Panel由三名轮流荣誉委员会成员组成,将审查I-Log,并根据“更有可能”标准决定是否正式指控受调查的学生学术违纪。如果I-Panel没有指控受调查的学生,则案件将被驳回

被指控的学生可以与评判是否违纪的小组(Panel for Guilt)一起举行荣誉听证会,也可以承认有自己违纪并直接进行处分。听证会的根本目的是追查涉嫌学术违纪事件的真相。Panel for Guilt由十二名大学生(七名随机选择的学生和五名荣誉委员会代表)组成,该小组将分别听取举报人、学生、以及他们指定的律师的论点。专家组面临的问题是,针对被指控学生的证据是否毫无合理怀疑地表明,犯下了学术违纪(即,行为、知识和严重性的所有三个标准均得到达到违纪标准)。

4. 处分:

最后判定有违纪的学生将受到学术荣誉委员会实施的处分。处分的主要目的是让学校的成员对其行为负责,同时尽可能确保学生有机会做出修正并恢复其对荣誉的承诺。学生可以向学术荣誉委员会小组提出合理处分的论点,学术荣誉委员会小组由来自听证会的五名荣誉委员会代表组成。所有受到处分的学生将收到一份书面结果函,其中规定了处分的相关要求和时间表。

一般而言,荣誉委员会在非上课期间暂停所有与听证会和制裁相关的程序。上课日是艺术与科学学院在秋季和春季学期正式上课的日子,但夏季学期不上课。上课日包括上课日之间的周末,但不包括任何注册或考试期、休息或假期。

在被听证会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后,学生将会收到书面判罚通知书。在收到决定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学生可以向本科学术诚信办公室主任书面请求上诉听证。

以下是可能被允许进行上诉听证的四个理由:

1. 在听证会时不可得的实质性新证据和相关证据。此类证据必须在正式听证会之前或期间不可获得,而不仅仅是学生当时选择不分享或获取的证据;

2. 听证会程序不规范

3. 判罚与违规行为不相称。这不是学生不同意的判罚决定,而是与一个人的行为或案例先例不一致的处罚,例如处罚过于严重;

4. 责任判定与听证会期间呈现的事实不一致。

在提交申诉请求时,学生必须明确自己申诉的理由并提供适当支持。每个案件学生仅限一次上诉。本科学术诚信办公室主任将评估上诉听证请求,以确定是否根据允许的上诉理由需要进行上诉听证。如果批准上诉听证,将按照先前描述的程序形成一个听证会小组。上诉听证会小组的成员将不同于原始听证会小组的成员,并将从荣誉委员会中选出。荣誉委员会在上诉听证会中作出的决定是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