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H-1B遭遇RFE?2023年最新版完全应对手册

RFE全名叫做Request for Evidence,这是移民局向申请人发出的提供额外、或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通知,当移民局在审理申请时发现现在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乏证据、或提供的信息无法让移民局做出裁定时,通常会发出RFE。RFE相当于是又给了申请人第二次机会被通过,申请人需要好好把握。

移民局会在RFE通知书里列出提交RFE材料的截止日期,一般应对时间不超过90天,在收到申请人的回应后移民局还会花费平均2-3个月申请RFE。

所以一般在8、9月才收到RFE的小伙伴时间上就有些吃紧了,如果想自己的H-1B不受影响可以在10月1日正常生效,大家在应对RFE时就要抓紧时间。或者也可以在RFE阶段办理PP加急,如果缴纳$2,500加急申请费,就可以在15个自然日内获得审批结果。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申请了加急也不一定收到的是最终结果,可能会收到的结果包括:获准通知(approval notice)、拒绝通知(denial notice),还有可能得到否决意向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deny/NOID)、要求再次提交补充材料(RFE)、进行签证欺诈或提供不实果材料/陈述的调查(investigation for fraud or misrepresentation)等。

如申请者再次拿到了RFE或者否决意向通知,在移民局收到申请人的回应后,还有额外的15天去处理申请。

#1 职位专业性 Specialty Occupation

H-1B的职位专业性要求受益人在某一领域上具备高度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并且持有美国某一特定专业的本科或更高学位,或同等学历。

职位专业性是H-1B申请中被RFE最高频的质疑点。材料数量准备得越多并不代表工作职能越复杂,工作内容涵盖面广并不代表职位的专业度越高。移民局明确表示,对于职位的描述不仅要与公司对该岗位的要求有关,还得和受益人的学业背景联系起来。

尽管移民局的官方规定只要求满足以下四条规定之一即可,但为了减少申请被RFE的几率,有经验的移民律师会设法满足移民局针对“职位专业性”的所有要求: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2 真实的雇佣关系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如果出现需要外派到第三方工作的情况务必重点加固这方面的申请材料,证明和雇主保持真实可靠的雇佣关系看似并不是什么难题,但却让许多需要短期或长期在第三方工作的小伙伴在这里栽了跟头,也让这一条成为H-1B申请被RFE的常见理由。

针对雇佣关系的解读移民局曾经专门解释过,想要证明雇佣关系,申请人得充分证明该申请人(雇主)对于受益人(雇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内容有绝对的掌控权。

如果是长期在第三方工作的情况,如果申请人与客户公司签订合同,需要委派受益人长期在客户公司工作,但是受益人仍向受聘于雇主的经理做定期报告,由雇主支付酬薪,享受雇主发放的员工福利,这样的雇佣关系经移民局官方认证,符合其对于“真实可靠的雇佣关系”的定义。

#3 维持合法身份 Maintenance of Status 和CPT相关问题

不少之前H-1B未中签的申请人会选择使用CPT继续工作,这类情况经常会遇到移民局要求提供维持合法身份、CPT真实上课学习的证明材料。

另外,如果H-1B申请的是在美国境内进行身份转换,change of status,而不是在美国境外使领馆申请H-1签证入境再激活H-1B,移民局也会对申请人是否一直维持合法身份有严格考察。

#4 员工资质 Beneficiary Qualifications

职位专业性质疑的是,受益人所在岗位是否够专业,是否需要一个具备本科学历以上的人来完成该工作;员工资质的评判标准则是,所学的专业是否和目前所从事岗位、所在领域密切相关。

如果本科或研究生所选专业比较宽泛,就需要好好和律师团队研究一下曾学过的专业课程和成绩单,想方设法将所学的专业知识与现在的就职岗位联系起来,向移民局证明“所学”达到了”致用“的最终目的。

#5 其他常见“毛病”

除了上述详尽分析的常见RFE理由之外,移民局也还罗列出了一些常见错误类型,这其中包括:

下图展示的是前几年H-1B RFE满天飞时移民局提供的一份常见RFE说明,大家可做参考。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版权属于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