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Ohio State University 俄亥俄州立大学 学术诚信政策及申诉指南
俄亥俄州立大学(Ohio State University),简称OSU,创建于1870年,坐落于美国俄亥俄州首府哥伦布市(Columbus),是一所著名的研究型大学。学校一直致力于保证校园的学术诚信。任何违反学校学术诚信准则的行为,都将收到严厉的批评和处罚。
任何可能损害大学学术诚信或妨碍教育公平的活动都视为学术不诚信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目击或认为可能有学术不端行为时,学生和老师应及时向授权的大学官员提供该信息。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应向学术不端行为委员会(committee on academic misconduct)报告。
学术不端行为委员会有权调查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在调查过程中,涉嫌不当行为的学生可能被告知涉嫌违规的行为内容,要求会面讨论此事,同时委员会会告知进行预约的日期。此外,其他任何被认为与调查信息有关的人,也可能会被联系并被要求预约讨论此事。
不遵守相关信息调查会面的请求,可能会导致学生在初步指控中因行为守则滥用而受到指控,或在注册和记录中受到纪律处分。
如果做完调查后,调查员认定并且有合理理由相信可能发生违反准则的行为时,会由相应的大学官员发起指控。如果没有任何可信信息支持或不符合违反准则的条件,则不会提出指控。
除非有其他更有效的通知形式,否则学生会以书面形式收到大学指控通知。指控可以当面提出,也可以通过放入学生宿舍邮箱、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被举报学生的官方大学电子邮件地址,或学生的本地/永久地址。
收到指控通知后,强烈建议学生与大学里负责学术诚信的官员会面,了解学生行为守则流程并讨论指控。
如果被指控学生未能在大学规定的期限内,对指控的启动做出回应或安排初步会议,不妨碍大学接下来在学生缺席的情况下安排和举行听证会。
如果被举报的学生以书面形式承认违纪,那么学生可以书面请求听证官做出适当的行政处分决定,而不是将指控提交给听证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学生放弃听证会的权利以及学校听证会机构提供的相关程序保障。涉及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行政决定可以与研究生院协商做出。作出行政决定后,学生保留对原决定提出上诉的权利,但只能以处罚结果与所犯违纪行为严重不相称为由提出上诉。
当被举报的学生未能对指控做出回应并且存在支持发现违纪行为的信息时,只要处分不包括停学或开除,听证官可以发布行政决定。在这种情况下,被举报学生保留对该决定提出上诉的权利。如果被举报学生在后续案件中被停学或开除,则学生可以对后续案件的结果,以及因未答复而作出的行政决定提出上诉。
被举报的学生有权接受学术不诚信行为的责任,或选择不接受并举行听证会。
如果要举行听证会,被举报学生将会收到书面通知。通知会在听证会前至少十个日历日发送。除非已事先通知学生,否则通知将包括听证会的指控、日期、时间和地点、指定的听证机构、学生权利声明以及有关听证会程序的信息。
A. 出席:
出席听证会的人员仅限于直接参与人员或听证会机构要求出席的人员。听证机构将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听证会有序进行,包括驱逐阻碍或扰乱诉讼程序的人员。
B. 时间:
除非行为守则有明确规定,否则大学可以设定与调查和听证程序相关的截止日期。除特殊情况外,被举报学生必须在预定听证会前至少两个工作日提交所有证人姓名和证据。
C. 顾问:
被举报学生可以选择在整个纪律调查和处分过程中聘请顾问提供支持。顾问(即支持人员)可以是证人以外的任何人。顾问只能为学生提供咨询,不得积极参与纪律程序,除非听证会机构确定需要澄清。
D. 证人:
E. 证据标准:
只有当有大量证据支持指控时,学生才会被认定违规。
F. 多数票
除非听证会机构的多数成员认为学生违规,否则不会认定该学生违规。如果出现平票,听证机构将继续审议。如果听证会机构确定经过详尽审议后未达成多数决定,则学生将被视为不违规。
G. 在必须立即审查的情况下
(例如,毕业或学年即将结束时),被举报学生可以选择行政审查,包括行政决定或行政听证会。
A. 学生权利:
B. 申诉理由:
注:被举报人或举报人缺席不得作为上诉的唯一理由。
C. 申诉审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