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llanova University 维拉诺瓦大学 学术诚信政策及申诉指南
维拉诺瓦大学(Villanova University)成立于1842年,位于宾夕法尼亚州费城西北郊维拉诺瓦。维拉诺瓦大学是宾夕法尼亚州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天主教大学。学术诚信对任何大学校园来说都至关重要,每个学生都应该独立的完成学业,并从中学习知识。
1. 作弊:
学校鼓励合作学习(例如分享笔记和资源、组建学习小组),但在完成个人课堂评估(即作业、测验、实验报告、考试等)时,学生应凭借自己对学科的掌握进行,同时不要试图以任何未经导师明确批准的方式获得帮助。例如,非作业明确允许,学生不得使用他人的工作内容(代码、编程、电子表格等)或使用外部资源,如:使用人工智能/文本生成器来达成作业的核心要求(即阅读、综合、解释、写作、编码、编程等)。
作弊包括在未经讲师明确允许的情况下,试图提供或获取有关测试的信息。其次,还包括试图参加别人的考试,或试图让别人参加自己的考试。
如果学生不确定外部来源/支持(包括人工智能)是否合规,请咨询自己的讲师是否支持在课程或作业中允许使用。
2. 编造:
学生不得在任何作业中伪造、编造或以误导性方式使用任何信息、数据或引文。
这包括在实验或实验室作业中,编造或更改数据或结果,或使用他人的结果。同时它还包括在作业中引用未实际使用或查阅的来源,或使用欺诈性超链接、参考书目或其他误导性引用材料。有关源材料的合法性以及完整和正确引用规则的问题,应在提交作业之前向讲师提出。
3. 协助或促成学术不诚信行为:
学生不得帮助或试图帮助他人实施学术不诚信行为。
这包括复制或使用另一名学生的作品;在这种情况下,两名学生都可能受到同样严厉的处罚。如果协助学生没有注册该课程,则该学生的院长将制定适当且同等的处罚。学生有责任确保他们的作品不被他人不当使用。这不包括团队项目,在这些项目中,学生被老师告知要一起工作,或者作品被他人使用的学生不知道自己的作品正在被使用。
4. 剽窃:
剽窃的定义是盗用他人的作品,并在未经承认的情况下,将该作品提交或合并为自己的作品。这包括由非人类来源(例如人工智能)生成的工作,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这都属于剽窃。承认对他人工作的使用或借鉴最常见方法是使用脚注或注释。学生应遵循适合课程的引用规范。
未经承认的挪用涉及使用他人或人工智能的工作成果。未经承认的挪用的例子包括不引用使用的文本、在不引用来源的情况下解释非自己产生的想法,以及上交一篇未经实质作者撰写的论文。未经承认的挪用还包括从外部来源借用句子、短语和段落,包括 AI 文本生成器生成的内容。当学生过于密集地使用他人的想法或他人论证的结构时,也可能会发生剽窃。在从事知识创造和学术研究时,学生必须小心提供完整且正确的归源,并在所有作业中发展自己的原创语言、想法和论点。
以下是一些需要引用或致谢的来源示例:任何格式的书面文本,包括Powerpoint幻灯片或其他演示方式;博客文章或社交媒体平台上的任何评论;播客和视频讲座;在期刊和期刊(无论是印刷版还是线上版本)中找到的文章;他人发表的声明、想法、数据或插图;网站上出现的作品,无论是由指定个人创作、机构创作、机器创作还是列为匿名创作;通过人工智能生成的想法、摘要、草稿、数据、代码和文本等。
如果学生不确定他们提交的内容是否违反学术诚信,无论是由于未能充分承认来源,还是过多使用他人的论点,学生应该在提交之前联系讲师进行讨论。
学生在与室友、其他学生等交谈时,产生的想法应被视为协作学习的自然结果,不需要具体引用。根据学术标准,学生可能希望在写作作业末尾的脚注中承认与室友、父母、朋友、教授和其他人的对话。
如果对学生提交作品的作者身份产生疑问,学生有责任验证作者身份。学生应该保存其创作过程的证据,例如草稿、笔记、版本历史和人工智能协助生成的内容。
5. 多次提交作品:
未经两门课的教职人员事先批准,学生不得为多于一门课程,提交相同的学术作品或实质上相同的作品。教师布置作业是为了促进课程中特定类型的学习。上交以前课程中完成的作业可能会妨碍本次学习。
6. 未经批准的合作:
在进行课外项目、家庭作业或测试时,学生必须遵循教师关于“与其他学生合作完成作业”的指示。当教师要求学生单独完成作业时,学生不应该合作完成作业。
许多课程涉及团队项目和课外协作,但在其他情况下,禁止课外协作。虽然允许甚至鼓励学习小组,但学生必须遵守教师关于任何合作的指导方针。
7. 其他形式的不诚信行为:
在学术环境中诚信行事不仅仅包括在学术作业中诚实;还包括在学术环境中诚实行事。学生在与大学打交道时应诚实。某些类型的不诚信行为虽然通常与学术工作有关,但与上面列出的不诚信行为属于不同的类别。这些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以上这些严重违规行为都将按照大学的纪律程序进行处理。
如果教职人员认为学生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教职人员应通知学生,让学生有机会做出回应。在与学生进行初步沟通后,学生或家长的所有后续沟通均将发送给院长(或指定人员)。如果教员对事件是否构成学术诚信违规有疑问,将咨询其主席、院长或学术诚信委员会主席。如果教职人员仍然认为存在违规行为,则教职人员将给予适当的成绩处罚。教师可能会处以成绩处罚,严重程度包括课程不及格。在部分学院,所有教职员工对任何违反本准则的学业结果均给予零分。教师还可以为学生提供重做作业或完成替代或额外作业的机会(这点由教师自行决定)。如果教职员工对进行了处分,该教职员工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其院长(或指定人员)、主席或项目主任报告发生了学术诚信违规行为。教员还必须向院长(或指定人员)提出建议,以决定将违规行为视为一级违规行为或二级违规行为。通常,违反学术诚信守则的行为被视为一级违规行为,但在不太严重或有减轻情节的情况下,该违规行为可能被视为二级违规行为。
当教职员工的院长(或指定人员)收到报告时,院长(或指定人员)会审查该案件。如果院长(或指定人员)对案件有疑问,院长(或指定人员)可以要求与学生、教职人员或主席进一步协商。除非教职人员此时希望撤回案件,否则该教职人员的院长(或指定人员)会确定违规级别,并认真考虑该教职人员的建议。如果学生之前曾受到过违规行为(一级或二级违规),则所有后续违规行为通常将都被视为一级违规行为。
教职人员的院长(或指定人员)向学生发送复印件或电子邮件(使用大学官方电子邮件系统),告知该学生被指控犯有学术诚信违规的行为,并指出违规程度。给学生的信件将包括学术诚信政策的副本。学生应在收到举报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共假期和大学假期除外)以书面形式向教务主任(或指定人员)做出回应,承认违规行为或声称无罪。未能回应将被视为承认发生了违规行为。如果学生承认发生了违规行为,但声称存在情有可原的情况,则学生应在给院长(或指定人员)的信中对此进行解释。院长(或指定人员)可以在程序中的任何时候将违规级别从一级更改为二级。
如果学生否认发生了学术诚信违规行为,院长(或指定人员)将把此事提交给学术诚信委员会主席,并将此事通知其他各方。
收到院长(或指定人员)的通知后,学术诚信委员会主席将组建由学术诚信委员会里三名教员和两名学生成员组成的小组。专家组将(根据优势证据)确定是否发生学术不诚实行为。学术诚信委员会主席将向院长(或指定人员)、学生、教职员工和系主任传达专家组的调查结果;并将告知学生和教职人员他们的上诉权利。如果一个案件涉及多名学生,院长(或指定人员)可以要求小组考虑所有涉案学生的情况,即使其中一名或多名学生不否认犯有学术诚信违规行为。如果专家组发现没有发生违规行为,教职人员的院长(或指定人员)或学术诚信委员会主席将建议教职员工重新评分相关作业(前提是没有发生违规行为) ,并将通知发送给所有各方。学术诚信委员会主席可以就与违规程度相关的问题向院长(或指定人员)提出非正式建议,但该小组的目的是考虑是否发生了学术诚信违规行为。该小组不会就减轻处罚情节或处罚严重程度等问题提出建议。
如果专家组确定发生违规行为,则教职员工给出的原始成绩将有效。如果学生认为指定的成绩不合适,学生可以通过成绩上诉的程序对成绩提出申诉。申诉流程只会考虑成绩,不会审查小组关于发生学术诚信违规的决定。
如果学生确实对行为承担责任,教职员工的院长(或指定人员)将向所有各方发送通知。如果审理上诉的小组认定学生负有责任,则学术诚信委员会主席将向所有各方发送通知。一旦确定发生违规行为,案件将移交给学生的院长(或指定人员)。学生的院长(或指定人员)将监督教育计划并帮学生反思学术诚信的意义和重要性。这个计划可能包括以下一项或全部内容:书面练习;参与学院监督的学术诚信教育计划;或社区服务。如果该计划未在院长指定的时限内进行并令院长满意,院长将对学生的记录实施司法保留(并通知学生已进行此类保留)。这将阻止学生在满足院长规定的条件之前注册课程或毕业。学生的院长(或指定人员)也可以施加或建议额外的纪律处分。
多次违反学术诚信准则的一级学生将接受其院长(或指定人员)的审查。如果一个或多个案件发生在另一所学院,院长(或指定人员)将审查学生的档案,并咨询其他学术院长。如果没有情有可原的情况,学生将被大学开除,开除原因的记录将保留在学生的永久档案中,并将出现在学生的正式成绩单上。由院长(或指定人员)自行决定,学生可以被停学或留校察看,而不是被开除,无论成绩单上有或没有永久记录。
有关学术诚信违规的材料将保留在档案中,直到学生毕业或以其他方式切断与大学的所有关系。如果学生的成绩单上没有迹象表明存在学术诚信违规行为,这些文件将被删除并销毁。如果学生的成绩单上有标记,文件将被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