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人如何证明高收入这一项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职业类别移民申请中的一类,是美国移民法专门为在艺术、科学、教育、商业和运动等领域拥有杰出才能的外籍人士提供的移民途径,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招才纳贤,积极吸引招纳世界各国优秀人才这一精神在移民政策中的具体体现。

在美国EB-1A申请条件中有一条是要求申请高收入,这条EB-1A移民标准的原文中使用了“薪水(salary)”或“报酬(remuneration)”的两个字眼。薪水”是支付给服务的固定报酬,一般指定期发放的工资。而“报酬”是指一个人工作之后所获得的的金钱、酬劳。虽然“薪水”的定义范围比“报酬”窄,但“薪水”和“报酬”都指劳动所得,在很多情况下它们是通用的。

今天,我们来详细解读一下,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十项申请主张中的“高收入”。

这一点就是移民申请人必须有以往实际获得薪水的证明材料,如银行流水或税单,而并不是只提供 “写明工资待遇的工作邀请”。因为,工作offer并不能用来证明申请人实际赚取的薪水。

只有基本工资、奖金,及其他同属于按劳获得的性质的收入,才是高薪水或高报酬这条标准考察的对象。

当申请人付出劳动后,除了得到基本工资外,还有可能获得奖金。奖金是对与生产或服务直接相关的超额劳动给予的报酬。奖金是对劳动者在创造超过正常劳动定额以外的劳动成果时,所获得的酬劳。这种基本工资的延伸收入实际上就是移民法上的“报酬(remuneration)”。

我们认为以薪酬基础计算或者衍生出来的收入补偿,不管它的名称是奖金,佣金,津贴,分红,都可以列入杰出人才衡量标准里的“酬劳“范围。

申请人获得了高收入那几年的银行流水,税务表格或相似的税务文件;

媒体对自己或者其他同行获得高收入的报道;

可信的专业机构编撰的领域内获得顶薪的人员名单;

地理范围和职位与申请人相符的薪酬调查报告;

证明雇主支付申请人高于薪酬统计数据的高薪水的正当性的文件;

建议用劳动类而非头衔类的职位来进行比较。例如一个首席技术官又兼任公司副总裁。作为首席技术官,他有很多技术方面的具体职责,而作为副总裁的工作和首席技术官基本是重合的,所以实际上他作为副总裁是没有什么相应的具体职责的。既然这样,也就无法将申请人作为副总裁的薪资水平与“有可比性工作职责”的人相比。

如果一位申请人的收入是以工资形式为主还比较好证明高薪水或高报酬,申请人可以利用政府或其他非官方的薪酬统计报告作为参考证据向移民局进行说明。

但是实际上,很多人的股票和股票期权会为移民申请人提供远超出常人的收入,所以也可以满足EB1A对高报酬的要求。不过,对于股票和股票期权,证明高薪水或高报酬会变得更难。申请人需要尽量收集其他相关收入数据并与申请人进行比较。

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所要求的“高收入” 必须是申请人已经获得的基本工资、奖金,及其他同属于按劳获得的性质的收入,与申请人在同领域内履行相似职责的同行的收入相比较高。根据不同行业的收入水平和分布状况,有时只达到收入中位数也可能成为合格的高薪水或高报酬。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是职业类移民第一优先类别EB-1中的第一顺位移民项目,是近年来国内杰出人才申请美国绿卡的主要方式,旨在积极吸引招纳世界各国优秀人才。EB1A移民无学历、语言要求,不需要投资,更无需本地雇主,能一步到位全家拿美国绿卡。尽管在新的2023年1月份的美国移民排期中,EB1A退出无排期状态,但是相较于美国其他移民项目更漫长的等待,EB1A仍旧是快速移民美国的最优方式之一。

美国BEB-1A杰出人才移民

申请条件

申请人如果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重大国际知名奖励,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奥林匹克奖或国际重大发明创造等,即可申请EB-1A。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申请人也可以通过满足以下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项及以上,来证明在某一专业领域内的杰出能力与成就,即“十选三”标准:

01)  在业内获得过国家级别或国际性奖项

02)  因个人杰出资质而成为专业协会会员

03)  被专业或主流媒体报道

04)  评审同行的作品

05)  在业内做出重大原创贡献

06)  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07)  举办个人作品展览、展示

08)  在知名机构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09)  获得远超同行的高薪

10) 在艺术相关活动中获得商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