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L1A、EB1A商业类人才如何选择

今天我们L-1签证转移民和EB1A杰出人才移民怎么选择。

L-1签证是美国非移民签证种类之一,它适用于在美国和受益人所属国都有商业机构的跨国公司派遣内部人员到美国分公司进行短期工作。

与其他非移民签证相比,L-1签证的优势之一是允许受益人拥有“双重倾向”。换句话说,L-1签证持有者可以有移民倾向,所以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会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其L-1签证申请,同时L-1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国内安全转换到绿卡身份而不会影响其L-1身份。

不过,L-1签证只有针对高管的的L-1A类别可以在后期转EB-1C移民申请。因此,一些商业类移民申请人会先通过L-1签证快速登陆美国,全家享受美国福利待遇。待企业条件成熟时,申请EB-1C获取美国绿卡。

L-1A的申请人,在申请EB-1C时,除了之前L1所需的资料外,美国移民法还要求美国公司有三层管理架构,受益人至少是公司层级第三层以上的高管。美国移民局对于企业的营业收入、雇佣人数、纳税情况等没有具体的要求,主要是在于美国公司是否真实运营,且必须连续经营至少一年以上。所有员工的数量和职位必须符合公司的业务需求,且收入属于正常范围。

通过以上条件,我们可以看出,对于那些有赴美企工作计划的申请人来讲,通过L-1A申请移民,是一件“工作+移民”一举两得的最佳选择。

但是,L-1A转移民又有有严格的企业运营,管理职位,资金等方面的限制,这些对于没有计划在美国企业工作的商业类移民申请人来说,条件异常苛刻。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在美企工作规划的商业类移民申请人,可以选择一步到位获取绿卡的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项目。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成为了各领域专业人才移民美国的直通车。

我们认为具备“杰出能力”的合格商业人士移民应该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一、申请人在商业领域具备杰出能力,同时这种能力已经通过持续获得国家或国际范围的赞誉所证明,或者是可以通过广泛的文件材料证明获得业界认可。

二、商业人士赴美后将在本人所具备杰出能力的同一领域继续工作。

三、商业人士赴美后预期将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那如何让移民局在“最终价值判定”上,认可申请人的杰出性已经得到广泛赞誉。关键第一点,贡献性。

如果申请人还有会员资格、媒体报道或评审等,就会相应加进去,以提高获批率。

对所在领域做出意义重大与商业相关的原创贡献,移民局审批的关注点:

一是对自己所在的商业领域做出贡献,

二是说贡献要是原创性,

三是要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