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签证/移民申请类别简介
本文简要介绍加拿大的签证类别及移民方式,供有兴趣了解的朋友们参考。
目前加拿大的整个移民法体系建立在2002年颁布的移民及难民保护法案(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基础之上,而移民政策则由主要由联邦层面的移民局(IRCC, Immigration, Refugee and Citizenship Canada)及各省分别制定及执行。
除了加拿大公民外,合法进入加拿大都需要有合法的身份,这个身份包括临时居民,永久居民,难民三大类。
包括以下四类。
1. 访客签证(Visitor Visa), 其中按照访问目的又可细分为探亲,旅游,商务等,按照不同目的签证时效也不同,一般探亲或者旅游签证最长为10年,签证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往返,每次可停留时间一般为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可以提前申请延期。
2. 学签(Study Permit + Visa),申请来加拿大上小学、中学、大学都需要先申请学签,学签分为普通通道和快速通道,快速通道顾名思义一般审理周期短,但是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走这个通道。
3. 工签(Work Permit + Visa),分为封闭式工签和开放式工签,封闭式工签就是只为特定雇主工作,而开放式则可以合法地选择雇主,开放式工签主要包括配偶工签、毕业工签、桥梁工签等。
4. 超级签证(Super Visa),只针对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祖父母,近几年申请父母团聚移民的人越来越多,而名额有限。去年的新规规定现在超级签证一次最多可以待5年了,以前一次可以待2年。
获取PR身份的途径包括:
1. 经济类移民,含通过EE通道申请的联邦技术移民,联邦技工移民,加拿大经验类移民,其他还有省提名、自雇、创业、投资、保姆类移民项目等等。其中,自雇、创业、投资移民的份额较少,而联邦技术移民及加拿大经验移民现在筛选分高企,越来越多的申请人开始谋划省提名通道。
2. 家庭团聚移民,成为公民或者PR后,可以担保(sponsor)自己的配偶(含Common-law),子女,父母/祖父母成为PR。Common-law在移民法里指同居满一年的伴侣,这个概念在中国法律里面没有,但在加拿大移民法体系,却拥有与结婚配偶同样的权利,前面提到的配偶工签也一样。另外,不管是异性还是同性,加拿大都认可。
3. 人道主义(Humanitarian & Compassionate)途径移民,不满足前面1-2条件又有特定情况的,可以通过人道主义通道申请成为PR。
加拿大履行国际条约义务接纳难民,难民申请成功后可以转为PR身份,如果申请未获批,则会被要求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