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th Carolina State University 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 学术诚信政策及申诉指南
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North Carolina State University,NCSU或NC State),作为21世纪学术联盟成员之一,是一所成立于1887年的公立研究型大学,也是北卡罗来纳州最大的大学。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认为学术诚信是教育的基石。所有教育的进步都要求参与者遵循真实的原则。为此,学校要求每一位在校的学生和教师,都应当遵守并努力维护校园的学术诚信环境。
学术违纪定义
《学生行为准则》将抄袭定义为 (a) 将他人的作品冒充为自己的作品;(b)提交书面材料时未适当注明出处或注明来源。在审查抄袭的定义时,重要的是要考虑以下几点:
作弊由多种行为定义,所有这些行为往往都会给相关学生带来不公平的优势。最常见的行为包括抄袭作业或测试、在教授要求独立工作时,与他人合作完成作业、在完成作业或测试时,使用外部资源以及伪造测试答案或成绩。在审查这些定义时,需要考虑的一些重要事项包括:
帮助和教唆他人作弊或抄袭的定义有多种行为,所有这些行为,往往都会给其他学生带来不公平的优势。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包括向其他学生提供部分学术评估内容、向其他学生提供未经授权的帮助,以及共享学术材料。与作弊一样,学生在帮助其他学生之前应先咨询教授。此外,学生永远不应该对向他人提供援助的适当性做出假设。
《守则》将销毁学术材料定义为(a) 未经授权移除或试图移除、销毁、窃取图书馆或其他学术材料,或使其无法访问;(b) 故意损害他人的学术工作或努力。
学术诚信政策包括作弊、抄袭、帮助和教唆他人作弊以及伪造学术记录。在大多数情况下,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由该课程的教师解决。
学术诚信案件通常从学生和相关教授之间的会面开始——尽管这不是必需的。教师将向学生提供指控和支持材料。然后教师将使用在线学术诚信违规报告 (RAIV) 将所有材料提交给学生行为办公室。
学生将收到学生行为办公室的正式信件,其中概述了涉嫌的违规行为和建议的处分。学生将被要求填写学术诚信报告(RAIV)回复表,并被要求在方案1或方案2之间进行选择。除非要求额外时间,否则学生将有最多两天的时间考虑以下解决方案:
如果学生签署方案1,则有四种结果:
如果学生选择方案1,学生行为办公室将解决该案件,并在结果信中将决定通知学生和教师。学生无法通过方案1提出上诉。
如果学生选择方案2,则该学生要么否认对所指控的行为承担责任,拒绝接受教师建议的处分,要么选择不放弃由学生行为办公室主持的听证会的权利。
根据学生纪律程序,学生可以要求最多两天的时间,来考虑如何解决所指控的事件。两天结束时,如果学生尚未填写RAIV回复表,学生行为办公室将继续进行学生行为流程,并安排正式听证会。
收到文件后不久,将通知学生与学生行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举行会议。该会议旨在教育学生相关的听证选项和程序。在许多情况下,学生可以在两种听证会选项之间进行选择,或者他们可以选择负责辩护并接受工作人员提供的建议处分(称为相互协议)。无论听证会类型如何,学生都有机会提供信息、提出问题并回应相关指控。
一旦学生的案件最终确定(即通过听证会做出决定),学生将在结果信中收到有关决定的通知。学生可以在以电子方式发送本函后十天内,对听证机构的决定提出上诉。
每个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或学生组织或学生团体,应以书面形式获知其上诉权利。该通知必须在书面决定交付给学生的日期之前发出(或者在交付不成功的情况下尝试正确交付的日期)。被发现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学生可以提出上诉。
1)申诉途径
除开除决定或被举报人放弃上诉权利外,任何纪律处分决定,均可向副校长兼学术和学生事务院长、研究生院院长(针对研究生)、或CVM院长(针对CVM学生)提出上诉,其决定为最终决定,不允许对该决定进一步上诉。
2)开除决定可以向校长提出上诉。校长对上诉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3)上诉理由:
对纪律处分决定的上诉仅限于以下理由:
(a) 违反程序标准,即由于特定的程序错误,或对大学政策或法规的解释错误,导致未向被诉人提供所需的通知或公平听证会的机会。合理偏离本条例规定的程序不会使决定或程序无效,除非上诉人能够证明,若没有发生偏离或错误,案件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
(b) 违反实质性标准,意味着所作出的决定和/或实施的处分非常缺乏记录支持,以至于任何有理智的人,都无法就责任得出结论和/或能够实施已发布的处分。这一上诉理由并不意味着听证会上提供的信息,可以在上诉时重新辩论;相反,它需要证明任何有理智的人都无法达到同样的结果。
(c) 在做出有关责任或开除的决定时,无法合理获得可能影响事件结果的新证据。
4)上诉记录
在所有导致上诉的情况下,决定、诉讼的完整记录(包括书面证据和证词的任何记录或笔录)、学生提交的上诉材料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信息,将交付给主任和指定审查上诉的人员保存。
5)上诉通知书的送达期限和地点
学生的上诉必须在向学生提供书面决定或制裁之日起十个日历日内收到。如果第十个日历日恰逢周六、周日或大学关闭的日子(例如节假日),则提出上诉的截止日期将延长至下一个大学工作日。未能在此期限内提交上诉将使原决定成为最终决定。
上诉人可以在十天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请求延长时间。决定上诉的人可自行决定批准或拒绝延长时间的请求。上诉必须提交给学生行为办公室。
6)上诉决定
审查上诉后,审查上诉的人员可以决定:
所有上诉决定将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大学为学生存档的电子邮件帐户,或使用其他合理的发送方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