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的类型有哪些?选对签证类型是申请签证的第一步!
如何申请申根签证之前已经多次讲过,申根签证除了最普通的旅游签证,其实还有很多申请人是出于商务访问、考察交流、探亲访友的目的,还有为了学习、工作、居留等目的申请申根签证。申请签证的第一步,是先选对签证类型,否则很可能因为签证类型与实际目的不相符而走弯路,甚至被使馆怀疑你申请签证的目的性或者直接被拒签!
▲申根成员国名单(目前)
欧盟成员国(23个):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西班牙、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典和克罗地亚(2023)。
申根区非欧盟国(4个):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
从以上任何申根区成员国获得的申根签证让持有者可以在有效期内在整个申根区内自由流动,这就是申根签证!
根据任何申根国的特定大使馆/领事馆签发的签证类型,特定签证会视旅行性质和其他相关情况而受到不同限制。今天就来讲一讲申根签证的三种类型。
统一申根签证是由申根成员国为任何希望在其领土内进行中转或停留的人所签发的签证。自统一申根签证持有人首次进入申根国领土的首日起计算的6个月内,其总停留时间不能超过90天。
按旅行目的划分,统一申根签证适用于所有三个类别:“A” 和“C”。
“A”类代表机场过境签证,持有者无需进入申根国区便可以通行申根国机场的国际区。在申根国机场从一个非申根国转机前往另一个非申根国的公民必须持有机场过境签证。
“C”类代表短期签证,持有者可以在申根国居留一段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签证的有效期。根据持有者的旅行目的,这个特定类型的签证可以包含以下形式:一次入境签证,持有者在特定时间内可以进入申根国一次。当你离开你进入的某个申根国之后,即便尚未达到允许的停留时间,签证也将过期。
两次入境签证,适用与上述签证相同的政策,但是你可以进入申根国两次。这意味着在签证允许的特定时间内,你可以进入申根国,离开,然后再次进入。当你第二次离开申根国后,签证便过期。
多次入境签证,持有者可以随意进出申根国。但是,自签证持有人首次从非申根成员国进入申根国的首日起计算的半年内,其总停留时间不能超过90天。
如下图,客户获得的一个C类(短期)、多次入境签证,签证有效期是5年▼
此类签证让持有人只可以前往签发该签证的申根国(如上图),或者在某些其他情况下,让持有人可以进入申请签证时特别注明的一些申根国家。除了这些申根国之外,持有人无法凭此类签证进入任何先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申根国家。此类签证的持有人无法进入或过境并非第一目的地和最终目的地的任何其他申根国。
这类签证会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签发,例如出于人道主义原因或者作为常见统一申根签证系统例外的国际义务原因。这类签证可能适用于没有旅行证件但是出于紧急情况必须前往申根区的个人。
国家签证可以是一次入境,授予那些因唯一目的需要在申根国居住一段时间的某些个人,事情解决后持有人应回国。另一方面,某些个人可以获得多次入境国家签证,从而能够随意进出申根国,并且无需额外签证要求便可以通行整个申根区。
若要获得多次入境国家签证,申请者必须满足一些标准:
1、如果申请人的行程安排只前往一个申根国家,那么申请人就必须向该国的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馆递交签证申请。
2、如果申请人的行程安排中计划前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根国,那么申请人需要遵循“主要目的地”原则,向停留时间最久的国家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
3、如果申请人的行程安排中无法体现出“主要目的地”,比如说:行程里的几个申根国家的停留时长比较平均,那么申请人需要向行程里的首入国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
停留时间范围:申根签证页上会明确列出签证的有效期范围。签证持有人不能早于起始日入境申根区,也不能晚于截止日离开申根区。
特别提醒:签证的有效期范围不代表可以在申根区域停留的总时长。
停留时间期限:申根签证页上会明确列出所发签证的持有人可以停留的天数,此天数包括入境日和出境日。根据申根协定的规定,申根签证持有人在每一个180天内(从检查之日倒推),最多可合法停留的总天数是90天。欧盟委员会的主页上设有申根签证逗留天数计算器:
https://ec.europa.eu/home-affairs/policies/schengen-borders-and-visa/border-crossing/short-stay-visa-calculator_en,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上网测试查询。
入境次数限制:申根签证页上会明确列出所发签证的持有人可以入境的次数。申根签证上一般有三种入境次数:1次、2次和多次(MULT),一般来说,首次申请申根签证的申请人,大部分都只能获得有效期限较短的单次签证,如果有多次申根签证记录,且各项背景和历史记录优异,后期则可能申请到多次签证,而且签证有效时长也可能会延长到6个月、1年、2年,甚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