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485同时申请工卡回美证,费用已飙升一倍,工卡和回美证必须得申请吗?
从今年4月1日开始移民局启动全新的收费标准后,I-485阶段的申请费变化还挺大的:
❌ 原本在交I-485时同时提交I-765工卡和I-131回美证不需要单独缴费。
✅ 现在,I-485阶段同时申请工卡和回美证需要单独缴费了!I-765工卡可以享受五折优惠,但这个五折优惠只能在递交I-485的同时递交才能享受,如果错过了I-485阶段以后再申请就只能缴纳I-765的完整费用了!
这样现在如果在I-485阶段:
$1,440和$2,330这价差还挺大的,那到底I-485阶段是否真的有必要申请工卡和回美证呢?这$890值得省吗?
⚠️ 绿卡申请人首先需要知道,按照表B的时间提交I-485后,并不是意味着移民局就会立即开始审理这份I-485,移民局只会等到你的PD优先日来到表A的排期时才会开始审理,再加上还有可能碰到排期倒退的情况,有时候I-485申请的审理时间可能会花些时日。
递交了I-485后并不影响申请人本来的有效身份,比如你之前是F-1现在还是F-1、你之前是H-1B现在还是H-1B,但I-485是有移民倾向的,如果在递交了I-485的情况下再离境申请F-1这种不能有双重意图的签证,大概率会被拒,签H-1签证不受影响。
理论上,递交了I-485之后一旦离境就会被视为放弃I-485申请,但有两个例外情况:
如果你是F-1身份且没有回美证,如果递交了I-485之后离境再入境,在机场海关被拒入境的风险会比较高!
所以无论你当前是什么身份,在I-485申请阶段如果有出入境需求,最推荐的办法是在离开美国之前拿到回美证。
⚠️大家千万不要小瞧了I-485申请期间离境入境可能会对你申请造成的巨大影响,I-485申请人在出入境之前最好能与自己的申请律师有提前交流,确定自己的身份、申请万无一失!
已经递交I-485之后换工作,这种情况需要在递交I-485申请后至少等待180天,且新工作与原来工作属于相同或相似职位,新雇主就不需要重新再申请I-140,只提交I-485 Supplement J表格与相关申请资料即可。
拿到了I-485阶段的工卡,你可以选择继续使用之前的H-1B、L-1等工作身份,也可以使用EAD卡,但到了有换工作需求时常常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此时彻底放弃H-1B这样的工作签证,只使用EAD工卡,会不会有风险?
答案是肯定的,这么操作的确有风险:
但如果未使用过这张EAD卡,就算I-485被拒,申请人仍能保持原来的H-1B身份、并在身份有效期内留在美国。
因此,H-1B身份持有者如果工作稳定,不想换工作,希望继续保持H-1B身份的,可以先不使用EAD。
如果H-1B在I-485期间换工作、被裁员再上岸,又不想使用EAD卡,那就只能办理H-1B Transfer了,实际情况是使用EAD卡远远要比办理H-1B Transfer方便多了,申请有了EAD卡找工作也都会更加便利。所以最后只能自己来权衡利弊做出最终决定了。
除了不用雇主支持申请的EB-1A和NIW类别,绿卡申请期间更换雇主如果处理不当一定会影响你的绿卡进程,最糟糕可能会导致绿卡申请直接被拒,⚠️所以在绿卡审理期间更换工作已经要提前和自己的移民律师确认清楚可操作,以及有什么必须完成的申请步骤。
看完上面的内容大家就能判断出,申请I-485阶段同时申请工卡、回美证可能会很有用,对接下来应对可能会出现的换工作、被裁员、出入境起关键作用。
所以是否要在I-485阶段同时提交工卡和回美证申请,它方便的优点和费钱的缺点一样很明显,申请人们在做选择时候应该考虑什么呢?
对于不差钱的小伙伴们来说,当然同时申请是上上策,可以应对任何突然状况。
婚姻绿卡申请人费用当然都是自掏腰包,但职业移民绿卡申请时,到了I-485阶段并非一定需要雇主付费,所以公司要求受益人自己承担申请费用的也不少见。
自己出钱嘛肯定要打算,想想只差最后一哆嗦就能到手的绿卡,想想花这些钱能确保万一在I-485 pending阶段自由出入美国、无需再去美国大使馆申请H-1B之类的签证,也不用担心I-485 pending期间失业、被裁员,或者换雇主也可以说走就走不太担心合法身份问题,多花$890真心不贵。
但是有些情况可能就算申请了也真心用不到。
比如你申请的绿卡类别A表和B表时间非常接近了,再熬一两个月I-485就能批了;或者你的工作非常稳定,不会太有失业的可能性、自己也没有换工作的计划;或者你虽然在等婚姻绿卡,但你本身有H-1B这样的相对稳定且长期的工作身份;或者未来一段时间内你完全没有进出美国的计划等等...这些情况听起来好像就算是申请了工卡和回美证也用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