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税收-英国税收

英国(United Kingdom)位于欧洲大陆的西北海岸。是由大不列颠岛上的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以及爱尔兰岛东北部的北爱尔兰共同组成的一个邦联制岛国。英国首都为伦敦,官方语言为英语。英国被北海、英吉利海峡、凯尔特海、爱尔兰海和大西洋包围。东濒北海,面对比利时、荷兰、德国、丹麦和挪威等国;西邻爱尔兰, 横隔大西洋与美国、加拿大遥遥相对;国土面积为 24.41 万平方公里(包 括内陆水域),人口约有6770万,英国是领先的贸易大国和金融中心,是欧洲四大经济体之一。本篇从税收环境、税收居民、主要税赋来了解英国税收制度。

一、税收环境

英国作为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高度集权的政体决定了税收管理体制的高度集中。从立法权限看,全国的税收立法权由中央掌握。地方只对属于本级政府的地方税享有征收权及适当的税率调整权和减免权等,但这些权限也受到中央的限制。由中央政府掌握的税收占全国税收收入的 90%左右,是中央财政最主要的来源。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的地方税 占全国税收收入的 10%左右,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  

从税种分类看,英国中央政府征收的税收包括以下三类:(1) 对所得的课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石油收益税和社会保 险税等;(2)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3)对资本的课税,包括资本利得税等。中央政府最重要的税收依次为: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石油税。

英国近期的税务改革重点是住宅物业和房地产、养老金、所得税、住所和居住及反避税。英国大多数税法改革通常在每年11月、12月和3月公布,然后在接下来的7月份在《金融法》中成为法律。截至2023年12月,英国已与包括中国、瑞士、新加坡在内的 72个国家和地区就 CRS签订了税务信息交换协定,并与中国、美国、瑞士、新加坡、中国香港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尽管英国在 2021 年 1 月 1 日,欧盟退出日之前生效的英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将继续根据欧盟法律原则进行解释。2022 年 9 月 22 日,政府提出了《保留的欧盟法律(撤销和改革)法案》,该法案规定对保留的欧洲法律的地位和运作进行重大修改。

二、税收居民

2.1 个人税收居民

一般而言,前往英国的个人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将有可能被认定 为英国税收居民: (1)该个人在连续的 365 天内在英国全职工作(平均每周至少 工作 35 小时),且至少 75%的工作日在英国度过;(2)该个人唯一或全部住宅都在英国,此状态至少持续 91 天且 至少在上述 91 天中有 30 天属于同一纳税年度;(3)该个人在一个英国纳税年度内,至少在英国停留了 183 天;(4)该个人满足英国的法定居民综合测试的要求。

一般来说,在英国逗留超过半年的个人很有可能被判定为英国税收居民。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发布了有关法定居民测试的指引,同时提供了网上测试工具(tax residence indicator)以供个人查询自己的税收居民身份。如果个人情况较为复杂,应同时参考hmre有关居所(residence)、住所(domicile)和汇款(remianee)的指引。居所,是指实际生活居住的地方,是确定住所的一个相关要素,居所的确定在于事实推定·。居所通常与法院管辖权的确定、纳税、投票举等事项有关。住所,是指被视为永久生活地,户籍所在地,与国籍和实际居住国不同。一个人的住所部分取决于事实推定,即他亲自居住这一事实,部分取决于本人明示意图,即他旨在将此地作为其住所。法律认为任何人均有一个原始住所(domicile of origin),除非他移居别处且取得了选择住所(domicile of choice)就公司而言,是指公司注册登记地。自然人或法人的住所多为其相关诉讼的法定管辖地或审判地。任何人只能有一处住所,但可以有多处居所,如一处在城市一处在乡村。居所种类多种,最常见的是实际居所(actual residence)和通常居所(ordinary residence)。具体而言,如果个人通过了自动居住测试(automaticresidence test)或充分联系测试(sufficient tietest),将被视为在该纳税年度内居住在英国。如果以上测试均没有通过,则不是英国居民;如果通过了至少其中一项自动英国测试(automatiUK tests)且没有通过任何自动海外测试(automaticoverseastest),则视为通过自动居留测试。这些测试和基本要素在某种程度上是确定的,但某些仍然比较模糊。自动英国测试包含以下四种情况:

自动海外测试包含以下四种情况:

内在英国停留的天数不足46天。

如果个人没有通过自动英国测试或自动海外测试,但在该年度内和英国有充分联系(sufficient UK ties),则视为通过充分联系测试。这里所说的联系包括家庭、住处、工作、90天停留或者英国是否其逗留时间最长的国家。个人在前3个纳税年度中有1个或以上纳税年度是英国居民,则必须考虑上述所有联系。个人在英国的居住天数越多,其通过充分联系测试所需的联系就越少,如果其在英国居住超过120天,只需一个联系,但如果其在英国居住的天数不足46天,则需要4个联系。

如果个人被认为在英国境外定居(domiciled),则对其在英国的纳税义务会有重大影响。某个人的住所(domicile)通常是指其“永久的家”所在地,它不同于国籍、公民或居民,虽然这些都对决定其居籍有一定的影响。例如某人的家庭来自德国并与德国继续保持着联系,即使其在英国生活了多年,也很有可能被认为是定居在德国。英国从2017年4月6日起有了“视同定居”(deemed domiciled)的概念,“视同定居”意味着个人须就其所有收入英国纳税,这种情况适用于在过去的20个纳税年度内有15个纳税年度居住在英国的个人。

2.2 企业税收居民

在英国注册成立的公司通常被视为英国税务居民。就公司而言,居所则是指公司进行业务经营或被许可经营业务之地,该一般规则的例外情况是,根据国内法居住在英国的公司,但根据该国与英国的DTT被视为仅在不同国家/地区的居民,就英国国内税法而言,不被视为英国税务居民。

多数情况下,在英国注册成立或在英国进行管理及控制的机构(entity)都被(managed)和控制(controlled)视为英国税收居民。如果一家机构在英国被管理但是在英国以外地区注册成立(或者相反的情况),则该机构的税收居民身份应根据相关双边税收协定判定,或者该实体可能被视为具有“双重税收居民身份”。即被多于1个管辖区认定为税收居民。根据CRS的标准,应申报的机构也包括税收透明体(如合伙企业等)。出于CRS信息申报目的,一些在当地法律下不被视为应纳税的实体,也会被视为当地的“税收居民”,例如,虽然合伙企业的应纳税人是合伙人,而非合伙企业本身,但如果合伙企业的管理及控制地在英国,就CRS申报而言,该合伙企业也会被视为“英国税收居民”。

三、主要税赋

英国包括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部分,如无特别说明,下文相美2.1.3 主要税赋内容主要是指英格兰及北爱尔兰地区。

3.1 个人所得税

英国税收居民须就其全球所得进行纳税,而非税收居民仅须就其英国来源所得纳税,政府当局不会对除英国住宅物业外的资本收益进行征税,即使该资产位于英国境内。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制,较高的所得税税率适用于较高的收入。税收按应税所得征收,即总收人(所有收入和投资收益)减去免税收入和扣减额后的净额。应税收入主要包括:(1)受雇所得及福利、(2)自雇所得、(3)租金收入、(4)股票分红、(5)利息收入等。免税收入则包括1000英镑以下的房屋租金收人、2000英镑以下的股息收入、2万英镑以下的个人储蓄账户(ISA)收人、定存账户的收人、政府有奖债券或国家彩票奖金等。而受雇或自雇支出缴纳养老金、支付赡养费、捐赠等在计算应税所得时都可获得不同程度的扣减。

如果个人成为英国的非居民,但在五年内返回英国,那么英国政府对其个人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的征缴有特殊规定。如果个人在英国居住但并没有在英国定居,且不属于视同定居,则可以选用税收汇款制进行纳税。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他们将其海外投资所得和资本利得汇回英国时才须为此缴纳英国税款。

主要津贴是被称为 “个人津贴 ”的免税金额,2023/24 年为 12,570 英镑。大多数人可以申请个人津贴,除非他们申请汇款基础(见下文)或他们的收入超过 125,140 英镑。如果一个人的收入超过100,000英镑,则一个人的收入超过100,000英镑,每增加2英镑,个人免税额将减少1英镑。

扣除免税额后的净额通常称为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的累进税率略有不同,具体取决于收入是来自收入还是投资。个人所得税等级及税率如下1-1所示:

* 0%的起始利率仅适用于储蓄收入。如果非储蓄收入(占收入的第一“部分”)高于此限制,则 0% 的起始利率将不适用。

居住在苏格兰的个人对就业收入、养老金收入和大多数其他应税收入缴纳苏格兰所得税,但股息和储蓄收入除外,股息和储蓄收入按上述税率征税,与英国其他地区一致。苏格兰个人所得税税率如1-2所示;

个人的定居状态十分重要,定居在英国境外的个人只有将其海外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和特定离岸所得汇回(直接汇款或间接汇款)英国时,才须就上述所得向英国政府缴纳税款,即税收汇款制(the remittance basis of taxation)。在 2008 年4月6日前,税收汇款制自动适用于符合条件人士;在此之后,合资格人士须主动申请。

满足以下情形的英国居民可选择汇款制纳税:

(1)不在英国定居(或视同定居)的英国居民;

(2)非英国定居个人,纳税年度中未汇入英国的海外所得及利得不超过2000英镑;

(3)在过去9个英国纳税年度中,在英国居住时间不超过6年的非英国定居个人,并未向英国汇入任何外国所得及利得,且唯一的英国来源收入是不超过100英镑的投资所得。

满足上述第一种情形的个人,如果选择采用汇款制进行纳税,将丧失其个人免税额和资本利得税免税额。而且个人如果想采用汇款制进行纳税,但在过去的9个纳税年度中至少有7年居住在英国且超过18岁,则必须在每个纳税年度支付3万英镑的年费(remittance basis charge,RBC)。自2015年4月6日起,对于那些在过去14年中至少有12年居住在英国的非定居人士,RBC为6万英镑。满足上述第二、三种情形的个人,将按汇款制对其征税,但不会影响其免税额度,也不会要求其支付RBC.

3.2 社会保险(NIC)

英国的社会保险称为国民保险(nation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NIC)。这些由雇主、雇员和拥有自己行业的人(个体经营者)支付。

2023 年 11 月 22 日,财政大臣宣布了对 NIC 的以下更改。

3.3 资本利得税(CGT)

处置资产时,对于资产的增值部分须缴纳资本利得税(capitalgainstax,CGT)。而“处置”的内涵包括销售、赠与、转移、交换和获得补偿。2019年的资本利得税免税额(annualexempt amount,AEA)为1.2万英镑,但如果非英国定居个人申请按汇款制纳税,则不能享受此年度免税额。对于夫妻间以及慈善机构的赠与免征资本利得税。对于住宅物业和其他类型资产,相应利得所适用的资本利得税税率有所不同。对于不同类别的纳税义务人,适用税率也会有所不同。

对于不征税的资本收益,每年都有免税金额。从 2024 年 4 月 6 日起,年度免税额将降至 3,000 英镑,之后落入基本税率区间的收益最高为 37,700 英镑,应按 10% 的税率征税。高于较高税率门槛的大多数收益按 20% 的税率征税。

对于受托人和遗嘱代理人,住宅物业和其他类型资产来源的利得,同样适用28%和20%的税率。其AEA一般为6000英镑,但对于受益人为残疾人或孤儿AEA为1.2万英镑。

定居身份很重要,因为根据税收汇款制,定居在英国境外的个人可仅就其汇进英国的海外投资收入、资本收益和某些离岸所得进行纳税。没有汇进英国的海外收入和收益无须纳税。在英国居住但不在英国定居的个人一旦其英国资产实现收益,则须进行纳税(即便非英国定居纳税人是在离岸获得该收益)。但如果个人选择申请按汇款制进行纳税,则只有该收益被汇进英国时才可对这部分收益进行征税。

另外,如果个人不在英国居住,即使其资产位于英国,也无须就该收益进行纳税。但房地产属于例外情况,非居民拥有的英国住宅物业所产生的收益按28%的税率计算资本利得税。自2014年4月5日起,出售英国房地产获得资本收益的非居民个人须在当年就该项收益缴纳资本利得税,而且即使没有收益,也要进行申报。此外,如果通过英国的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将资产用于商业目的,其获利都将被纳入资本利得税的征收范围。

3.4 企业所得税(CIT)

居民企业所得税(corporation tax)居民公司在英国对其全球利润征税(但须选择退出非英国常设机构 [PE]),而非居民公司则需就归属于英国常设机构的交易利润缴纳英国公司税,即归因于交易或开发英国土地贸易的交易利润(无论是否有英国常设机构), 直接和某些间接处置英国财产的收益,以及英国财产租赁业务利润加上任何其他来自英国的收入的英国所得税。在实践中,对于许多公司来说,广泛的税收协定的适用,加上股息豁免,使英国的公司税制更像是一个地域制度。

2017 年 4 月 1 日起,企业所得税的基准税率为 19%。除了取得的特殊利润(即企业开采英国境内及英国大陆架内的原油所取得的利润,以及因拥有开采权而取得的利润)外,该税率适用企业取得的各种利润。 对于特殊行业,例如开采英国境内及英国大陆架内原油,或拥有其开采权的企业(ring fence company),利润低于30万英镑者,适用税率为19%,高于30万英镑者,适用税率为30%。

3.5 增值税(VAT)

增值税(Value-added Tax)的纳税人包括:在英国提供应税商品和劳务,且在通过生产营业过程获得收入的个人、合伙企业、团体或公司、从事进口业务者。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即0、5%、20%;标准税率为20%,除了向家庭,慈善机构提供的燃料和电力,以及其他一些减税供应品按5%纳增值税之外,20%的标准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大多数出口商品、食品、公共交通、书籍和出版物以及其他一些基本商品和服务都是零税率。

对于跨境电商而言,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直接向英国消费者销售商品的海外企业必须在任何货物价值不超过 135 英镑的英国注册并缴纳增值税。但是,对于不超过 15 英镑的货物,进口增值税的“低价值托运减免”在北爱尔兰继续适用(尽管不适用于远程订购的货物)。

3.6 关税(ID)&消费税(Excise Tax)

3.6.1 关税(ID)

自欧盟地区以外进口至英国境内的产品需要缴纳关税(Import Duty)。具体关税税率由欧盟统一海关关税确定,各种产品的适用税率差异很大。整个欧盟采用一种相同的关税制度。进口货物到欧盟时 征收关税,但在欧盟之间跨境转运则无须缴纳关税。英国自 2021年1 月 1 日起实施“英国全球关税”这一新关税制度(具体内容还未公布),取代原来一直实施的欧盟对外关税制度。 

3.6.2 消费税(ET)

英国消费税(Excise tax)指英国对部分消费品和机动车辆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包括烟草制品、酒精饮料和机动车辆等。一般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卷烟的税率为每千支31.67英镑,零售的卷烟另加21%; 雪茄、手卷烟和其他烟的税率分别为每公斤39.50英镑、41.23英镑和42.28英镑。精馏酒、酿酒按含酒精度不同规定差别税额,酒精度数达到15%的,每100公升最低税额为98英镑,酒精度数达到22%的,每100公升税额为194英镑,酒精度数超过22%的,每增高1%,每100公升增加税额15.77英镑。

进口到英国或在英国生产的大多数碳氢化合物油产品、酒精饮料和烟草产品均需缴纳消费税。例子包括以下(请注意,酒精饮料的关税结构已于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进行了改革)

3.7 房地产税

地方政府的部分财政收入来源于征收市政税(council tax),其根据非商业目的房产的价值而收取,用于支付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设施的费用,如治安、消防、垃圾回收等。征收对象是房产的住户,对于空置的房产,征收对象为房产的业主。从这个角度,市政税即所谓的房地产税。操作上,政府首先将每套房产的现值折算成1991年4月1日@的公开市场售价。评估署(Valuation Office Agency)会根据房产面积、布局、地段、用途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将房产按照折算后的价值,分配至从A到I的几个价格区间中。每一价格区间的房产会确定一个定税额,具体税率由当地政府设定。

其中价格区间D为基准,以英国北部的曼特斯特(Manchester)为例,各价格区间的房产适用的市政税税款如表1-8所示;

3.8 年度住宅物业税

年度住宅物业税(annual tax on enveloped dwellings,ATED),通过公司或其他“非自然”人士收购和持有高价值住宅物业(超过 50万英镑的物业)时,对封闭式住宅征收年度税。其出发点在于防止个人通过企业工具如离岸公司购买房产而规避相关税款。所谓“dwelling”,是指部分或全部被用于或可以被用于居住的房产。ATED的适用判断规则之一是此房产部分或完全由公司、合伙企业(合伙人是公司)或集合投资计划所拥有。税款由非自然人缴纳,从 2023 年 4 月 1 日起,对于 2022 年 4 月 1 日之前购买的房产,这是基于 2022 年 4 月 1 日的房产价值,对于 2022 年 4 月 1 日或之后购买的房产,这是基于收购时的价值。从 2024 年 4 月起,价值 2000 万英镑或以上的房产费用不得超过每年 287,500 英镑。从 2024 年 4 月起,价值 50万 英镑的房产的最低收费为 4,400 英镑。

可以要求某些减免将费用降低到零,包括住宅物业在商业基础上出租给第三方或作为房地产贸易公司股票的一部分。还有一些完全豁免该制度的人,包括慈善公司和公共机构。

此外,在2019年4月5日之前,公司或其他非自然人处置任何财产或此类财产的权益均需缴纳英国收益税。然而,自2019年4月6日起,随着适用于不动产的更广泛的非英国居民收益制度的引入,ATED收益制度已被废除。2013 年 4 月 5 日之后产生的任何收益(用于商业、慈善或公共用途的大多数财产可享受减免)的历史性 ATED 相关收益制度已合并到更广泛的制度中,该制度对非英国居民实现的所有英国不动产收益征税。

3.9 继承税和赠与税

自2009年4月6日,如果遗产价值低于32.5万英镑或将遗产留给配偶、慈善团体或社区业余俱乐部,可豁免继承税。如果将房产赠送给子女(包括收养、抚养或继子女)或孙子女,继承税的起征点将提高至47.5万英镑。对于已婚人士,自2007年10月9日起,如果其遗产价值低于起征点,则未使用的部分可以转给其配偶或父母,而且这是按百分比计算,假设死者遗产是12.5万英镑,继承税起征点是25万英镑,50%的未用额度将留给配偶,若配偶死亡时的继承税起征点变为31.2万英镑,则配偶的起征点将调整为46.8万英镑,即31.2x(1+50%)。目前继承税的标准税率为40%。但如果死者通过遗嘱将其遗产净值的10%以上捐赠给慈善机构,税率可降至36%。继承税由遗产处理人缴纳,如果有遗嘱,则由遗嘱执行人(executor)缴纳,继承人通常无须就其所继承的遗产纳税。

对于赠与,免税额度也是32.5万英镑。涉税的财产转让行为一般可分为CLT和 PET。对于某些生前应税财产转让(chargeable lifetime transfers,CLTs)在发生时,超出免税额度的部分将被马上按标准税率的一半,即按20%征税,并在之后,根据赠与发生后赠与人的生存年限计算剩余应缴税款。其中最常见的是将财产转移到信托,例如自由裁量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和权益占有信托(interest in possession trust)。而多数财产转让都属于PET,如果捐赠人在赠与发生后的七年后去世,受赠人将不会被征收继承税,即所谓的潜在豁免转移(potentially exempt transfer,PET),但如果捐赠人在7年内去世,具体税率如表1-10所示;

对于非英国定居人士,须就生前应税英国财产转让以及去世时英国境内缴纳继承税。而位于英国境外的财产和某些英国基金以及免税金边债券,无须缴纳继承税,因其不属于非英国定居人士的英国遗产。目前,如果非英国定居人在过去20年中有15年居住在英国,则其将被认定为英国的“视同定居居民”,除非优先适用税收协定,否则须就其全球资产缴纳继承税。

在强制继承方面,英格兰和威尔士虽然没有强制继承方面的规则,但是,如果被继承人没有为其配偶或受抚养人作出安排,则他们可根据《继承法》对其遗产出申索。而在苏格兰,不管遗嘱中如何规定,配偶和子女都拥有自动继承权。根据苏格兰法律,如果没有子女,未亡配偶可获得动产净额(建筑物和土地除外)的1/2;如果没有配偶,子女将获得一半的动产净额(net moveable estate);如果有配偶和子女,配偶和子女可各获得动产净额的1/3。其余部分由被继承人自由处置。

3.10 印花税

购买位于英格兰和北爱尔兰的土地和不动产须缴纳土地印花税(stampdutyland tax,SDLT),对于苏格兰的标的则为土地及建筑物交易税(land andbuildings transactions tax,LBTT),威尔士则为土地交易税(land transaction tax,LTT)。土地印花税实行累进税率,对于住宅物业,税率最高可达12%,对于非住宅或多用途物业的税率为5%。如果公司或其他非自然人购买的房产价格在50万英镑以上,适用的SDLT税率为15%,除非该物业用于商业用途。目前,如果房产属于“二套房”或用于出租等投资目的,适用的SDLT税率将上调三个百分点。

对于股票和有价证券,如果转让价格超过1000英镑,须按0.5%缴纳印花税,否则无须缴纳印花税。印花税(stamp duty)是对转让股票和有价证券的面文书或其他文件所征收的税,对于无纸化的交易,则适用储备印花税(stamp duty reserve tax,SDRT),标准税率也是0.5%。而向清算机构和存托组织发行或转让证券须按1.5%缴纳储备印花税。

总的来说,英国的税收体系相对复杂,涵盖了多种税种和税率。政府通过不断调整税收政策,旨在实现公平税负、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目标,近年来,由于我国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对于欧洲各国本土化运营需要成立各国公司,那么全球税收是困扰中小微型跨境卖家企业核算成本的痛点,为解决这难题,小编不断研究与探索,了解并分享全球各国税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