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版WHV打工度假签证!附赠全程申请和攻略

咱们今天聊一个国家的季节性工作的签证政策和相关情况,比利时。 

可能很多人没想到比利时也有季节性工作制度呀?是的,比利时有一套完整的季节性工作的政策和制度,允许来自非欧盟的人员每年到当地进行打工和体验生活。

首先,进入比利时移民局的官网,我们在工作相关的板块就可以看到有专门的seaonal work的页面。

我们一起来看看官方对于seasonal worker的定义是怎样的:季节性工作者是临时居住在比利时从事季节性工作的第三国国民,但其主要居住地仍在欧盟之外。

季节性工作可以短期停留(最多 90 天)或长期停留(超过 90 天,不超过150天。最长150天,也就是5个月的时间,这个时间相较于北欧国家的季节性工作签证相对短一些,北欧一半是6-9个月的时间。

OK,了解完了当地对于季节性工作的签证政策之后,我们再来看看相关签证或者居留许可是怎么规定的:

季节性工人许可的申请流程被称为:single application procedure”,这意味着这个季节性工作的许可包括居留权(“居住”部分)和工作权(“工作”部分)。可能很多朋友会感到奇怪,为啥把这两个权利单独拿出来说,一会大家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之所以把居住权和工作权分开来说,是因为分管的部门是不同的。移民局是“居住”部分的主管机关,将对这方面的申请进行评估。“工作”部分由负责就业的地方政府评估。

我们在申请这个季节性工作的许可证,”工作“和”居住“这两部分的文件必须与申请一起提交。

另外,又有一个与之前我们介绍的北欧国家申请的重大不同。那就是申请季节性工作许可是由雇主来申请的。

比利时雇主通过single application procedure向当地管理部门申请你的工作许可。

雇主在申请中添加以下与居留相关的文件:

那么申请时间是多久呢?

正常情况下当局将在 90 天内对此申请作出决定。如果在过去 5 年内已经作为季节工居住在比利时并且始终遵守所有规则,则该决定将在 60 天内做出。

OK,以上这些都是雇主应该做的。我们自己应该做什么呢?

 一旦季节性工作被批准,就可以申请签证了。季节性工作申请的是D类签证,必须向比利时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 

需要有效护照以及比利时授予季节性工作的positive decision,也就是证明自己的季节工作许可被批准的一个文件。这个签证的有效期超过90天。

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多数国家/地区,大使馆和领事馆会把签证业务委托给签证的服务机构:VFS Global 或 TLS Contact。所以,大家要留意一下当地的情况,是否是直接处理,还是委托给这些机构处理。在中国内地的话,大概率应该是VFS Global处理的,他们与很多国家的大使馆具有合作关系,申请过签证的朋友应该比较了解。

抵达比利时后,季节性工作者必须尽快(最迟在 8 个工作日内)前往其居住地的社区进行登记。当地相关部门将派人去检查你是否住在申报的居住地。如果确实无误的话,将获得季节性工作许可。

那么,这个季节性工作许可,就是被称为A 卡,包含居留和工作的权利。居留许可的期限与工作许可的期限相同。季节性工人许可证的最长期限为 365 天中的 150 天。该许可证可以续签。

OK,既然有续签政策,那我们一起看看这个续签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雇主希望在雇佣合同结束后继续与你一起工作,或者季节性工人已经找到了另一个比利时雇主,则雇主可以向主管就业的地区当局申请更新季节性工人许可证

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1.尚未达到 365 个中的 150 个的最大持续时间。2.必须在季节性工人长期居留有效期结束前最迟 1 个月完成。

也就是这个每年365天内最多可以工作150天是不变的,如果你之前的工作没到150天,那可以续签,但是最多也是150天。如果之前工作已经达到了上限150天,那就没有资格再续签了。

那么,结束了我们的季节性工作之后,我们可以继续留在当地,或者继续工作么?我们看看官方是怎么说的:

由于季节性工人的居留是 365 天中最多 150 天的临时居留,之后第三国国民必须返回其在欧盟以外的住处,也就是最多150天后一定要离境,不可能再转其他类似的签证或者许可。

另外,官网上还有这样的注释:5 年内的后续申请工作和居留会考虑你之前逗留期间是否遵守所有规则和条件。也就说,之后5年内你还是可以继续申请的当地的季节性工作,只不过每365天只能最多带150天。另外,你之前在当地的表现,是否遵守法律,是后续审批是否能顺利通过的关键。

好了,以上就是比利时季节性工作的整体情况。我们可以简单总结一下:

好了,以上就是我们本期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