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versity at Buffalo 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 学术诚信政策及申诉指南

纽约州立大学水牛城分校(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Buffalo),又名布法罗大学(University at Buffalo,UB),是纽约州立大学系统中规模最大、综合性最强的研究型大学。学校认为学术诚信是教育的基础。当学生出现学术不诚信行为时,将会收到相应的处分。

学术不诚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允许其他学生从事学术不诚实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为其他学生完成考试或作业,或窃取其他学生的考试或作业。

包括但不限于:(1) 在参加考试时使用未经课程讲师授权的任何帮助;(2) 在撰写论文、准备报告、解决问题或执行其他任务时,依赖课程导师授权以外的来源的帮助;或(3)窃取属于课程讲师的考试或其他学术材料。

伪造实验室材料、笔记、报告或任何形式的计算机数据;伪造教师的姓名或姓名缩写;重新提交考试或作业以进行重新评估,而该考试或作业未经教师授权;或提交由负责作业的学生以外的任何人或技术(例如人工智能)准备的报告、论文、材料、计算机数据或考试(或其任何相当一部分)。

伪造、更改或滥用任何大学或官方文件、记录或身份证明文件。

复制或接收来自任何来源的材料,并将该材料作为自己的材料提交,而不承认和引用来源的特定内容(例如引文、释义、基本思想)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将他人的作品表示为自己的作品。

购买用来提交的学术作业,以满足课程或学术课程的要求。

向在校就读的任何人出售或提供任何学术作业。任何人不得在准备、研究或撰写任何作业时,提供任何不适当的帮助,卖方知道或有理由相信这些作业旨在提交以满足任何课程或学术课程的要求。

在未经教师事先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提交先前提交过作品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

如果教师有理由相信学生可能犯下了学术不诚实行为,教师应在发现涉嫌学术不诚实事件后的10个学日内,通过学校电子邮件通知涉嫌学术不诚实的学生。

如果教师以外的个人,包括其他学生、教职员工,有理由相信学生可能犯下了学术不诚实行为,则该人应在发现所指控事件后的10个学日内,通知教师或学术诚信办公室(OAI)。

一旦被指控的事件发生,未经教师许可,学生不得退出课程。如果教师不希望学生退出课程,教师将在事件审查期间分配不完整的成绩。

教师将在通知之日起10个上课日(academic days)内与学生会面并咨询。在会面期间,教师将告知学生所涉及的事件,并与学生分享一份学术诚信政策和程序的副本。任何一方均可要求部门记录员(即教职员工,但不包括助教),也可以使用音频或视频记录设备来记录咨询会议。如果学生未能参加会议,教师有权在不直接咨询学生的情况下做出决定。

如果在与学生协商后,教师认为该学生没有学术不诚实行为,则学生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并且将通过官方大学电子邮件通知学生这一发现。至此程序结束。

如果在与学生协商后,教师认为学生确实犯下了学术不诚实行为,教师有权执行一项或多项制裁。此类处罚将被指定为“待定”状态,直到OAI收到教师的处罚通知,并确认手头的案件是学生的第一次学术诚信违规行为。如果学生之前有过违规行为,那么OAI可能会修改处罚。

在协商决议会议后10个学术日内,教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决定、施加的学术处罚,以及学生对该决定提出上诉的权利。该决定函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生的学校邮箱地址,并抄送学术诚信办公室、系主任和学院/学院院长办公室。教师有责任向OAI报告决定的处罚。教师决定函的副本将保留在OAI的机密文件中。学生有权访问自己的机密文件。

根据要求并经学生许可,OAI可以向授权机构报告违反学术诚信行为和处罚行为。

学生可以对教师的调查结果提出上诉。学生的上诉请求必须在教师通知学生决定后的10个学术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OAI。在上诉中,学生需要阐明他们是对学术不诚实的最初判决上诉、还是对由此产生的处罚/建议上诉,亦或是对两者都提出上诉。

如果学生寻求对教师的决定提出上诉,学生和教师应各自向OAI提供支持其立场的证据、相关文件以及潜在证人的姓名。OAI将审查所有案件材料。

如果OAI发现没有理由进一步考虑案件情况,OAI在收到案件材料后10个学术日内,将教师决定信中阐明的制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生的学校地址,并通知教师。学生上诉程序结束。

如果OAI发现有理由进一步考虑案件情况,OAI 将在收到案件材料后10个学术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生和教师的学校邮箱地址,告知将会重新安排裁决委员会。

OAI将召集裁决委员会举行听证会。学生和教师将在听证会开始前至少72小时收到通知,所有材料将在听证会确定后72小时内提供给委员会、学生和教师。除非所有当事人同意,否则听证会应在学术日举行。

在听证会上,委员会将为两位当事人提供充分的机会陈述其立场,并允许每位当事人向委员会质疑这些陈述的权利。听证会应以公平和迅速的方式进行,但不受法律程序规则的约束。

每位当事人均有权出席所有听证会并有权派一名顾问出席。在这种情况下,顾问不得是律师,除非他们是大学的教职人员,且不代表当事人以法律身份行事。顾问不得代表当事人发言,或以其他方式向听证委员会成员发表讲话。任何一位当事人都可以询问评审委员会主席是否可以远程参加听证会。在特殊情况下,例如任何一方被认为对另一方或委员会构成人身威胁,委员会主席可以要求任一负责人远程参与。

适用于法庭的技术和正式证据规则不适用于学术诚信听证会,委员会可以审查所有有助于做出明智决定的相关且可靠的信息。委员会应仅考虑与当前涉嫌不当行为相关的信息。

有关学生以前被指控或记录的学术不端行为的信息,无法帮助确定学生是否对当前案件中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负责。然而,此类历史记录可能会在审查案件的处罚阶段被引入。听证会结束后,委员会将举行私下会议审议此案。所有听证会和委员会会议均应保密。

委员会将在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后的10个学术日内向学生、教师、系主任、OAI和学校/学院院长提供调查结果和处罚的书面声明。

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可以是以下三种形式之一:

之前的调查结果被推翻,没有处罚——认定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不实施任何处罚。因此,该学生被证明无罪,并且OIA内与该案件相关的任何文件都将被删除。

之前的调查结果维持不变,处罚持续——发现学术不诚实行为如原始教师决定信中所述确有发生,并且处罚按照之前颁布或建议的方式进行。

之前的调查结果维持不变,处罚措施得到修改——发现存在学术不诚实行为,但做出与之前教师给与的处罚不同的更合适的处罚。这一发现可能涉及替代性处罚,该处罚比最初颁布的处罚严重程度或多或少。

对委员会决定的上诉

学生或教师可以在收到委员会决定通知后10个学术日内,向OAI主任提出上诉。只有在程序上出现错误或有大量新证据出现的情况下,才会考虑上诉。上诉应由OAI主任决定,他可以选择维持原来的决定,或按照上述程序任命第二个裁决委员会。如果学术诚信处罚影响毕业、转学身份或资格,学生可以要求对其上诉进行加速审查。随后的委员会或审查的决定为最终决定,不得进一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