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财年美国上半年签证签发情况(内含对应签证种类)
根据美国驻华大使馆发言在2024年5月13日的发言,在2024上半财年(2023年10月-2024年3月),美国国务院签发的非移民签证数量达到近5,200,000份,这比往年任何一个上个财年的签证签发数量都多。
这5,200,000份的非移民签证,包括了接近4,100,000份的B类访问签证(包括了过境卡);而这些B类签证多数是在墨西哥、巴西、哥伦比亚、阿根廷、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印度和中国签发的。
这显示美国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也保持了开放心态去推动美国的旅行和旅游行业发展:该行业是美国就业增长的关键部门和重要推动因素。
近些年来,国际访客每年为美国带来的经济贡献高达2390亿美元,也为美国创造提供了大约950万个就业岗位。
#1、美国B类签证:B1/B2签证同属于美国B类签证,是外国人士到美国作短期停留的非移民签证,属于B类商务签证,包括商务考察、观光旅游、看病医疗等。
#2、B1签证:就是商务签证,是签发给前往美国进行短期商务活动,参加科技、教育、专业领域、商务领域的会议、处置房产或者洽谈合同的申请人。
B2签证:旅游签证,签发给前往美国休闲、娱乐的申请人,持有该签证可以在美国进行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医疗服务和其它联谊、社交或服务性质的活动。
#3、B类签证适合的人群:
需要短期访问美国,在美国停留的时间有限并且确定,如商务、休闲、医疗活动等。
B1\B2签证的有效期:一般是10年多次游侠签证,停留期一般是1-3个月。
在2024财年的上半年,即2023年10月到2024年3月期间,美国国务院签发了近134,000份交流访问类签证、115,000份学生签证。
1)美国交流访问类签证
通常指的是J类签证,可以分为J-1和J-2签证:
J-1交流访问者签证包含多种类别,适用范围相当广泛。具体来说,美国J-1签证主要包括以下14个类别:
J类签证适用于:
2)美国学生签证种类
F-1签证:这是最常见的学生签证类型,适用于前往美国进行学术学习(如语言学校、中小学、大学、研究生院等)的学生。
M-1签证:适用于参加非学术性、职业培训或学习。
在面向美国农业及其他行业的临时工作者和季节性工作者,批准发放了205,000份签证,这在美国签证是绝无仅有的。
美国临时工签
1)H-1B(专业人士)
H-1B专业人士工作签证是最常见的工作签证种类,也是留学生毕业后申请留在美国工作的主要途径。H-1B签证必须由雇主申请,并且抽签。
2)H-2A(短期农业工作者)
H-2A签证仅开放给特定国家地区申请人来美国当临时性或季节性的农业雇员,并且必须由雇主申请。
3)H-2B(短期非农业工作者)
如需赴美从事临时性/季节性非农业工作,但美国缺乏相应本地工作者时,应申请H-2B签证。
4)H-3(受训人员)
如需赴美接受本国没有或是很难获得的特定领域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农林、商业、通信、财金、政府、交通等(医学领域不适用),且培训完有助受益人在美国境外的职涯发展,则应申请H-3签证。
5)L-1(公司内部调职者)
如果您是跨国公司的雇员,被临时派往美国的上级机构、子公司或附属单位工作,则需申请L-1签证。
6)O类签证
O类签证主要面向科学、艺术、教育、商业、体育界或电影电视制作行业的杰出人士及其必要的助理/陪同人员。
7)P(艺术家、演艺人员)
P类签证主要面向准备赴美表演的体育界/演艺界人士、艺术家及其必要的助理/陪同人员。
8)Q类签证
如果您计划赴美参加以提供实践培训、就职机会以及分享本国历史、文化、传统为宗旨的国际文化交流项目,则应申请Q类签证。
同时,美国国务院向和美国有支持合作的国际性运输和供应链的航空公司和其它运输类公司,签发了将近160,000份非移民类签证。
E1签证、E2签证:
主要是发给与美国具有商务和航行条约(Treaty of Commerce and Navigation)或双边投资条约(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关系的他国公民,以进行商务投资活动。目前中国并没有与美国签订这种条约,因此中国公民是无法帮这种签证,除非持有其他缔约国的护照。
而就业类移民签证,则签发了25,000份签证,比2019财年上半年相比,增加了75%。
#4【EB4系列签证】
某些特殊职业移民(特殊机构受雇、宗教工作人士等特别类别)。
#5【EB5系列签证:美国投资类移民签证】
根据美国国务院报道,2023年10月到2024年3月期间,美国国务院签发了超过281,000份移民签证。
其中面向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发放的签证超过152,000份,四分之一的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发放的移民签证数量是近10年来最多的一次。
1)直系亲属类:无配额限制
IR1 :与美国公民结婚的配偶(婚姻已满两年)
IR2 :美国公民21岁以下未婚子女(IR1相关)
IR3 :被美国公民收养的海外孤儿
IR4 :被美国公民收养的美国境内孤儿
IR5 :21周岁以上美国公民的父母
CR1 :与美国公民结婚的配偶(婚姻未满两年)
CR2 :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下未婚子女(CR1相关)
2)直系亲属类:有配额限制
【第一优先】
F1 :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F11)及其子女(F12)
【第二优先】
F2a :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F21)及21周岁以下未婚子女(F22)
F2b :美国永久居民的已满21周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
F3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及其配偶和子女
【第四优先】
F4 :年满21周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和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