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IT 新泽西理工学院 学术诚信政策及申诉指南

新泽西理工学院(New Jersey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简称NJIT),位于新泽西州的纽瓦(Newark),校区面积约45英亩。该校是一所教育、科研、服务和经济发展并重的大学。每个就读于NJIT的学生都应遵守学术诚信准则。

在任何学术活动中故意或试图使用、为他人提供未经授权的协助、材料、信息或学习辅助工具,或试图协助他人使用授权的协助或材料。示例包括:

利用第三方的资源完成学术工作(实验室、试卷、测验、家庭作业、草图、图形设计等)或使用资源第三方的服务或者帮助,以获得学分。示例包括:

在任何学术活动中故意和未经授权伪造、更改、报告或创造任何信息/引文。示例包括:

使用或试图使用他人撰写或他人准备的书面、口头或图形作品,并在没有适当引用或署名的情况下,将其作为自己的作品提交。在任何学术活动中,故意将他人的言论和想法当作自己的言论和想法。除此之外,未经授权重复使用自己先前发布或提交的课程作品,属于自我抄袭。抄袭示例包括:

未经授权协作:

未经教师明确许可,与其他人(朋友、家长、同学等)合作完成作业、考试或项目并提交成绩。这适用于课堂或带回家的测试、论文、实验室试验或家庭作业。

共谋:

当超过一名学生对一件需要个人完成的作品做出贡献。个人评估工作应完全由提交该作业的学生完成。不允许与其他学生一起完成个人评估的作业,否则可能会导致所有相关学生被指控学术不端。

示例包括:

1. 教师若发现学术违纪行为,将把指控提交给学生主任办公室(Office of the Dean of Students)。如果是学生向导师指控另一名学生违反学术诚信政策,则该导师有义务立即向教导主任报告此事。如果所指控违纪行为的最高处罚低于停学,则学生主任保留任命该教职人员作为调查员或听证官的权利。

2. 发现任何作弊行为的教师,将没收涉嫌违规行为中使用的所有材料

3. 学生主任或其指定人员将调查指控,以确定是否可能发生违规行为。虽然初次指控可能是口头的,但判罚结果需要签署书面声明。

4. 如果学生反对关于自己的学术诚信指控,教导主任或指定人员将启动听证会程序。听证会将按照学生行为准则中的规定进行。

5. 被指控学术不诚信的学生可以选择通过行政听证会或听证会解决问题。在某些情况下,与教授举行非正式会议可能是一种选择,但这取决于教授是否有时间或是否愿意会面(考虑到证据的优势)。

被举报学生对违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并签署大学司法听证声明弃权书时,教导主任(或指定人员)应确定判罚结果而不需要通过听证会的流程。

关于涉嫌违规行为的行政听证会将由学生主任或指定人员举行。当听证会无法落实时,听证官将确定责任调查结果并给予相应的判罚。

非正式听证会将由教导主任或指定人员(听证官)主持。关于学术诚信或者不当行为案件的非正式听证会将涉及听证会的官员、教授和学生。此过程可能会确定一个最终结果,然后结案。

在某些情况下,将召集由专门的学校社区成员组成的听证会来确定责任调查结果,并酌情给予处罚。

学生行为听证会程序:

1. 为了保密,听证会以非公开形式进行。是否允许个人参加听证会,应由学生行为听证委员会主席酌情决定或根据法律要求。

2. 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可以选择一名顾问出席听证会。顾问不得直接参与诉讼程序,但可以接受举报人或被举报人的咨询。

3. 主席将提交的证据分发给听证小组成员,并讨论应遵循的程序。为成员提供阅读声明的时间。

4. 主席召集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进入听证室。如果双方认为听证会成员无法客观地审理案件,双方将有机会向听证会成员提出质疑。主席将最终决定是否解聘该听证会成员。

5. 如果对程序以及如何提出抗辩有任何疑问,主席将宣读指控和说明。听证会期间程序事项的最终决定应由主席做出。

6. 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分别作开场陈词。这些陈述本质上是一般性的,可以描述事件的细节

7. 调查员可能会被要求提供调查摘要。举报人、被举报人和委员会将有机会向调查员提问。

8. 举报人应陈述事件并提供支持证据。之后被举报人可以向证人提问,听证会小组成员随后向证人提问。

9. 被举报提供证词,并可酌情带证人作证。如果证人有疑问,举报人可以向证人提问,然后由专家组提问。

10. 证人单独出庭,不会留下来为他人作证。证人必须观察到所指控的事件,或提供直接的相关信息。

11. 结案陈词由被举报人、举报人和调查员作出。如有必要,听证小组成员可以提出进一步的问题。

12. 信息收集会议结束。所有非听证小组成员均不得离开会议室。如果需要,调查员可以在场,但在审议期间不在场。

13. 听证会小组成员仅根据听证会中提供的证据,来审议决定指控和说明是否得到支持。每项指控和程度均单独考虑。该决定基于优势证据。如果发现被举报人对一项或多项指控负有责任,则主席将审查被举报人过去的行为记录。该小组决定制裁的性质。

14. 主席在董事会审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被告发送一封信函,说明听证会日期、涉及的指控和说明、调查结果和结论的摘要,包括处罚结果。听证会中使用的信件和适当书面材料的副本,应放入学生和校园生活院长办公室的被举报人档案中。董事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被行政听证官认定对违纪行为负有责任的被举报人可以请求上诉。此类上诉应基于以下任何理由:

学生主任(或指定人员)将审查上诉,以确定其是否符合重新考虑的标准

如果被举报人选择不接受决定并请求上诉,则应在收到结果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和校园生活院长办公室提出书面请求。学生主任或指定人员将审查上诉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标准。学生主任办公室和校园生活办公室保留将上诉指派给上诉官或学生司法上诉委员会的权利。上诉官员或委员会将审查案件的书面记录,并在适当情况下审查上诉听证会的记录。学生上诉委员会或上诉官员不得举行新的听证会。

委员会或上诉官员可以:

学生司法上诉委员会上诉官做出的所有决定均为最终决定,不得进一步上诉。决定通知将由教务长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