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身份也可以继承了!即使在海外出生也可以获得身份!
IRCC 的新措施适用于已申请紧急处理公民身份证明并可能受到 FGL 影响的人。情况一:申请人已提交受 FGL 规则变化影响的公民身份证明申请,并已根据紧急处理标准请求紧急处理。情况二:申请人有申请正在处理中的证据,IRCC 已确定该申请受到 FGL 规则的影响。该申请之前已被降级,直到新规则生效,但申请人此后要求紧急处理。
为了有资格紧急办理公民证书,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出于以下三个原因之一需要紧急办理:1. 申请人需要获得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金、医疗保健或其社会保险号 (SIN)。2. 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是加拿大公民才能获得工作。3. 申请人因家人去世或患重病而需要往返加拿大。不过大家要注意,即使申请人有资格紧急处理,该部门也不能保证申请人能及时收到公民证书。
在申请中附上以下文件将有助于 IRCC 根据上述三个条件之一验证申请人是否有资格进行紧急处理。1. 一封解释信。2. 支持文件,包括机票或行程单、申请人雇主或学校的来信、医生证明或死亡证明。切记,申请人不要提交重复的紧急处理申请。
如果加拿大公民丢失了公民证书,他们可以向 IRCC 申请新的证书。除公民证书外,以下文件也被认可:公民卡;一些加拿大出生证明;入籍证书(如果证书是在 1947 年 1 月 1 日之前颁发的);海外出生证明和留置证明的登记(无论哪种情况,只要该证明是在 1947 年 1 月 1 日至 1977 年 2 月 14 日之间签发的)。
以下三种文件类型对于证明加拿大公民身份无效:
注意:IRCC 还指出国防部 (DND) 419 出生证明不是有效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