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IANG签,常见问题大盘点!

香港IANG 签即“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签证Immigration  Arrangements  for  Non-local  Graduates

这是香港政府为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提供的一种签证安排。

持 IANG 签的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后无条件留港一年找工作,且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如果在这一年期间成功获得了雇佣,便可以在到期后办理续签,在港通常性居住满 7 年就可以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今天给大家盘点一下香港IANG 签申请过程中都有哪些常见问题?

Q:“非本地应届毕业生”与“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有什么分别?

A:非本地毕业生是指在香港特区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  。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内向入境事务处递交在港就业申请,属于非本地应届毕业生类别。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

而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后递交回港就业申请,则属于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类别。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如有意返港工作,须在提出申请时先获得聘用。只要受雇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有关申请便会获得考虑。

Q:“非本地毕业生”及“大湾区校园毕业生”有什么区别?

A:非本地毕业生是指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

而大湾区校园毕业生是指修读内地与香港的大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设立的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所提供的全日制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人士。

Q:符合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的申请资格,但在港╱在大湾区校园毕业已多年,还可以申请回港╱来港工作?

A:不论非本地毕业生╱大湾区校园毕业生什么时间获得所需资历,都可以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留港╱回港╱来港工作。

Q:在海外的中国公民,没有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是否必须返回内地以内地居民身份根据这安排递交申请?

A: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护照而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如(a)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b)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海外」是指中国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及台湾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而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递交申请,同时以中国护照来港。

Q:若已获准延期逗留在港等候成绩公布,在这段期间可否就业?

A:获准以学生身份临时延期逗留在港等候成绩公布的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在没有入境事务处的预先批准下,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

Q:在临时延期逗留在港期间,可以离港吗?

A:以学生身份临时延期逗留在港的非内地学生不需要回港签证进入本港,但他们须在其有效逗留期限内回港。

以学生身份临时延期逗留在港的内地学生在离港前,应先透过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香港中国旅行社申请延长赴港签注的有效期,他们亦应在有效逗留期限内回港。

Q:辞职后,可否继续留港?

A: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来港就业的人士,在逗留期间可自由从事及转换工作,并且无须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的批准。简而言之,是可以留在香港特区并找寻工作。

Q:已根据其他入境计划批准在港工作的非本地毕业生╱大湾区校园毕业生还可以受惠于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A:已根据一般就业政策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正在港工作的非本地毕业生╱大湾区校园毕业生可继续在港就业。

如他们没有打算转换工作或从事兼职工作,无须即时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递交申请。

如果需要转换工作或从事兼职工作,需要得到入境事务处的预先批准。

上述在港工作的非本地毕业生╱大湾区校园毕业生可随时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递交申请。申请获批准后,申请人可获延期在港逗留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并可在获准逗留期间自由转换工作,而无须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的批准。

Q:如果在申请延期逗留时正失业,还可以获批准延期留港吗?

A:在提出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时,非本地毕业生╱大湾区校园毕业生均须获得聘用,而受聘从事的工作须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及其薪酬福利条件亦须达到市场水平。申请人如已在香港特区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则须出示其业务的证明文件。无论是应届或非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如未能证明会继续在港就业或已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申请可被拒绝。

Q:可以委托别人代为办理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手续吗?

A:可以委托别人递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