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互免】中外社保互免政策解析及中德社保互免证明办理指南

中外社保互免

政策解析&证明办理指南

在全球化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向海外派遣员工,以推动国际业务的发展。然而,在外派过程中,社会保险的双重缴纳问题一直是企业和员工关注的重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与多个国家签订了社保互免协议。

今天,我们将详细介绍社保互免政策的概况,并着重解析中德社保互免的要素和办理流程。

社保互免政策概述

社保互免协议是指两个国家或地区之间达成的协议,目的是避免派遣员工在两个国家重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其中的关键要素包括:

- 适用范围:通常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主要社会保险项目,某些国家还可互认医疗保险。

- 适用人员:跨国企业及事业单位外派人员、外交雇员、船员等。

- 执行方式:一般有外派雇员的雇主公司向本国社保机构提出豁免外派雇员社会保险的申请,通过审核后获得社保互免资格。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与如下国家签订了社保互免协议:

德国、韩国、日本、法国、加拿大、瑞士、西班牙、荷兰、卢森堡、芬兰、丹麦、挪威、比利时、葡萄牙、瑞典

社保互免政策不仅减轻了企业和员工的社保负担,还促进了人才的国际交流。

中德社保互免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社会保险协定》自2002年4月4日起正式实施,该协定是我国建国以来与外国政府签署的第一部社会保险方面的双边协定。

- 适用范围:该协议适用于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在协议范围内。

- 适用人员:企事业单位在中德间的外派员工、外交雇员、船员等。

- 互免期限:通常为派遣员工在对方国家工作不超过48个月,但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延长。

中德社保互免办理流程

为了使中资企业派遣员工顺利享受中德社保互免政策,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

01、准备材料

- 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或派遣协议

- 派遣员工的护照及签证复印件

- 派遣员工在德国的工作证明或德国公司的邀请函

- 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

02、提交申请

- 中资企业需向中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社保互免申请,提供上述材料。

- 中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出具社保互免证明。

03、申请德方认可

- 派遣员工需将中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保互免证明,提交给德国社会保险机构。

- 德国社会保险机构审核通过后,出具德方认可的社保互免证明。

04、双方确认

- 中德双方社会保险机构互相确认,派遣员工即可享受社保互免待遇,免除在德期间的重复缴纳。

05、定期复核

- 在派遣期间,企业需定期向双方社会保险机构报告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互免政策的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