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等于失去绿卡!揭秘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的成功关键!

⚠️ 但对于外籍人士来说,离婚可能还意味着会影响留美身份,尤其是当你的合法留美身份是通过前任申请拿到的,一旦婚姻关系结束通过同一个婚姻途径再次延长合法身份的方式就不好用了。

这其中最高频的问题是:如果与公民、绿卡持有者结婚申请婚姻绿卡,未能在申请到永久绿卡之前离婚,是否还能保住这张绿卡?

通过婚姻方式申请的绿卡,会与其他类别绿卡不一样,申请时如果夫妻双方的婚姻未满两年,被申请绿卡的外籍配偶将获得的就是有条件的有效期仅有两年的临时绿卡。对于申请时这段婚姻本身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是可以直接申请十年期的永久绿卡的。

⚠️ 大家担心婚姻出现问题会危及外籍配偶合法身份的顾虑,主要集中在拿着两年临时绿卡期间。理论上,这两年临时绿卡期限内双方必须继续维持真实婚姻关系,才可以在临时婚姻绿卡到期前向移民局申请撤销临时限制,转为十年有效期的永久绿卡。

一旦拿到十年期的永久绿卡,之后是否能维持合法婚姻也就不再会威胁到通过婚姻获得绿卡的这一方配偶的合法身份了。拿到永久绿卡后,绿卡再次到期时只需要提交简单的I-90绿卡延期申请即可。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按照现行规定,临时绿卡持有人需要和公民或绿卡持有者配偶在临时绿卡到期前90天提交撤销临时限制申请,需要使用I-751表格,这份申请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证明这段婚姻的真实性。

💰I-751的申请费是$750,只能选择向移民局寄送申请包裹,无法在线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都能为配偶申请绿卡,但在申请时需要证明这段婚姻的合法有效性,以及这段婚姻持续有效,且婚姻的目的不是为了规避法律、或是为了获得绿卡这种移民利益。

这也是美国移民法律设置两年临时绿卡之后再申请转为永久绿卡的初衷,之前除了在申请转永久绿卡时需要提交各类证明资料外,临时绿卡转正时还有可能被要求面谈。现在移民局对于申请时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段婚姻的有效性和持续性、没有出现签证欺诈、申请材料有问题的状况,没有犯罪记录等这类相对简单的申请不再做必须面谈要求。

✅ 现在来回答今天文章一开始给大家抛出的问题:在没有前任配偶的协助下,这份绿卡还是有很大几率可以保住的,但是需要满足一些前提条件!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一般情况下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提交撤销临时绿卡两年限制的申请,夫妻需要提交有着双方签字的I-751表格,提交一份I-551申请,以及证明婚姻真实有效持续性的证明资料。

这类证明材料可以包括:你们拥有的各类共同财产、你们共同养育的子女、你们一起居住的证明、甚至你们寻求过婚姻咨询等证明。

⚠️ 重点来了!虽然维系真实有效持续的合法婚姻是临时转永久的重要前提条件,但并不是说这段婚姻出现状况就一定不能临时转永久!

移民局规定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临时绿卡持有者也可以在公民、绿卡持有者配偶不支持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临时转永久的绿卡申请:

通过移民局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只要能证明之前的婚姻关系是真实、有效,不是造假、不是为了获得绿卡的假结婚,在没有前任的支持下也有机会成功申请临时转永久!

建议是,最好能找一位专业移民律师协助办理,在律师丰富经验的加持下成功申请的几率会更大~

⚠️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情况在申请时需要出具一封详细的书面声明,来具体解释这段婚姻结束的原因。

少数特殊情况:

最后再补充一点,在通过职业移民申请绿卡的过程中,夫妻双方离婚,那也是分阶段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