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绿卡遇上离婚,应该如何应对?
假如婚姻不能长久,通过结婚移民得来的绿卡,要如何保住呢?
婚姻移民是美国亲属移民项目之一,相对于职业移民绿卡,亲属移民的申请难度要低很多。不过,婚姻移民申请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
在美国移民法中,为了防止假结婚现象,通过婚姻移民取得的是两年有条件的绿卡。拿到有条件绿卡两年之后,美国移民当局会再次进行审核,核实婚姻的有效性,看是否具备发放永久绿卡的条件。
总之,美国移民官有的是法子来对付假结婚的人。然而,在婚姻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有的婚姻的确也支撑不到两年,婚姻关系无法存续,对绿卡会有什么影响呢?
主要分三个阶段,不同阶段的影响不同:
1)未获得绿卡前的离婚
如果在申请绿卡的初期阶段,夫妻双方就离婚了,那么通过这段婚姻获得绿卡的可能性将不复存在。除非存在家暴或虐待情况,申请人可能申请基于家暴的绿卡,但不能继续申请婚姻绿卡。
2)获得临时绿卡后的离婚
在获得两年临时绿卡后,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申请十年永久绿卡将面临挑战。因为需要说服移民局申请人当初并不是为了绿卡而结婚的,而且离婚也并不是因为已经获得了绿卡,而是因为其他原因。此时,申请人需要提供大量证据证明婚姻的真实性,包括共同财务生活、共同居住的证明等。
3)获得十年绿卡后的离婚
在获得十年绿卡后离婚,因为已经两次向移民局证明了婚姻关系的真实性,绿卡身份相对安全,离婚不会产生影响。
所以,往往大家谈论的离婚危及绿卡身份,主要就集中在已经拿到两年临时绿卡、但还未转为永久绿卡期间。
I-751申请是临时绿卡持有者在绿卡到期前90天内提交的,用以转为十年永久绿卡。申请者必须提供婚姻持续并共同居住的证据,如共同的房产、账单、家人朋友的陈述、照片、孩子的出生证明等。
在这期间,可能会有如下情况发生:
1)如果已经离婚
根据移民局规定,外籍配偶仍有可能保留绿卡,也可以在公民、绿卡持有者配偶不支持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临时转永久的绿卡申请。前提是必须提供大量证据证明婚姻的真实性,包括且不限于前文提到的共同的房产、账单、家人朋友的陈述、照片、孩子的出生证明等。
当然,如果前配偶能提供证词,帮助证明婚姻的真实性,将大大提高申请的成功性。
2)如果没有离婚,但配偶不配合申请I-751,又该怎么办?
事实上,这样的情况也出现不少,有的是因为还在打离婚官司,尤其涉及到孩子抚养权或财产纠纷,有可能一两年都无法结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需要在I-751申请中出具详细书面说明,详细解释夫妻之间的分歧是什么,如果离婚证还没有拿到,可以之后补交。
3)如果是因为家暴、配偶过世等特殊情况
临时绿卡持有者可以单方面申请转为永久绿卡。除了出具详细的书面说明外,还需要附上报警记录、医疗检查记录、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据。
4)如果离婚的责任是在拥有临时绿卡的一方身上,那情况就会复杂很多。
这也是很多人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有可能夫妻虽然没有离婚但是关系不好,甚至配偶失踪了,无法陪同面谈。对此,建议一次性把证据材料交齐,如果证据材料充足,有时可以免除面谈。
此外,最近移民局的政策变化允许即使通过境外领事馆程序获得的临时绿卡,在转I-751过程中也可能免除面谈。
总之,结婚移民过程中的离婚问题复杂且敏感。如果在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期间离婚了,不要觉得失去了希望,失去了身份。转永久绿卡是个人权利,虽然移民局对婚姻绿卡的审核严格,但只要保持真实的夫妻关系,遵循正确的程序,就有可能顺利转为永久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