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详细!深度解读移民局最新EB-1申请政策,杰出人才申请条件又放宽了!
前段时间美国移民局给美国职业移民绿卡EB-1类别的申请人们送来一条喜讯:移民局更新了EB-1的申请指南,明确了几条针对EB-1A类别的审核标准,这就为EB-1A申请人在筛选申请材料时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导思路,从实际效果来说是放宽了EB-1A的申请条件!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这几条更新具体说的是:
🔲 明确可以使用团体奖项了!
✅ 移民局首次明确指出,在通过使用“获得过全国或国际性的奖项”这一条证明申请人的杰出才能时,团体奖项team awards是可以用来证明的。
对具体申请人来说,这就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符合通过获奖证明的难度,以往要证明这一条申请人得有足够分量的个人奖项,现在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团体奖项也会被认可。
⚠️ 移民局专门解释了一般而言符合资格的团队奖项,需要每位成员均获得奖杯、证书或奖牌;或上台领奖;或在颁奖机构宣布奖项评选中被特别点名。比如音乐团体成员获得奖项、接力队成员一起上台领奖等。
🔲 过往专业协会会员也OK
EB-1A的10个申请条件中有一条是“是专业协会的成员,并且该类协会是有其领域内的国内或国际专家评定会员资格”。
✅ 这次更新的政策指引中,移民局首次明确了:如果申请人曾经是这类符合标准的专业协会的成员也可以,不用一定现在还是这个协会的成员。
⚠️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也得注意在提供申请材料时要附有与会员要求相关的近期证明,移民局审批人员会对这些材料有最终裁量权,以判定过往的这种会员资格是否能充分证明申请人的资质能够满足这条标准。
🔲 放宽出版物内容限制
如果需要通过“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有关申请人的报道”这一条证明申请人的杰出才能,以往移民局会要求这些报道要有可以直接证明申请人的工作、贡献的价值。
✅ 现在修改过的指南中,移民局对出版物标准的要求更加灵活,删除了以往要求中“要能直接证明申请人的工作、贡献的价值”这样的字眼,也就是说移民局会更多考量这个出版物的行业相关性,而不是考量出版物里描述申请人个人工作贡献、价值这样的内容,只要符合标准的出版物里有对申请人的工作相关的描述也是可以接受的。
⚠️ 但是带有推广性质的Marketing materials刊物还是不可以作为这一条的证明材料的。
🔲 明确对“展览”的定义
✅ 在“申请人举办过艺术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这一条要求中,移民局明确了“展览exhibition”必须是艺术性质的,其他类型的展览例如学术性质的、科学成果展示等也有机会被接受,但非艺术类的展览只能作为其他合理证据comparable evidence的一部分。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EB-1A杰出人才绿卡(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作为美国职业移民绿卡第一优先级别的最难申请的类别,要求申请人必须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中有着杰出才能,并获得国家级别或国际级别的声誉和成就,在自己专业领域内需要是出类拔萃的顶尖人才。
EB-1A的申请无需雇主支持,也不需要雇主的永久性工作承诺,申请人可以自行递交绿卡申请,递交申请后也可以在同专业领域内不受限制更换工作,是当前所有职业移民绿卡类别中中国申请人等待排期最短的类别。
移民局在衡量外籍人士是否符合杰出人才EB-1A绿卡标准非常严格,移民局首先会严格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卓越的个人成就: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十条标准具体如下,申请人需要满足任意三个及以上,才能具有申请EB-1A的资格: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在满足👆🏻的考核之后,移民局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进行整体评估,权衡考虑全部证据和法律标准规定,根据申请人的整体表现做出最终裁定。
换句话说,移民局审理申请的移民官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即使申请人满足了十条中的三条、或者曾经获得过奥斯卡、诺贝尔,也不是100%就能获得EB-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