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夫妻团聚移民中担保人资格问题

夫妻团聚移民是基于真实夫妻关系的一种人道性质的移民。可以理解为夫妻不在一起生活是不人道的!所以,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不设名额限制,只审查夫妻关系的真实性。当然担保人还必须满足一些基本条件,并不得有移民法规定的情况存在。

请看以下详解:

夫妻团聚移民担保人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l 年满18周岁

l 加拿大公民、PR,或者注册的原住民

l 永久居民担保人必须居住在加拿大境内

l 公民担保人可以在加拿大境外担保,但是在被担保配偶成为PR时要回到加拿大

l 除了残疾原因,没有接受任何社会救济

l 有能力为自己、被担保人以及被担保人的随同子女提女提供基本生活需要

担保人除了必须满足以上要求条件,还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l 五年担保禁令:如果担保人是通过夫妻团聚获得移民身份的,在担保人成为PR之后五年内不能担保配偶移民,即便是担保人入籍成为加拿大公民,这一规则仍然适用。

l 三年担保义务:曾经担保的配偶成为PR不足三年或签署的担保责任书未满3年

l 之前担保的配偶或子女在担保责任期内有领取社会救济没有偿还的

l 拖欠移民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

l 拖欠法院判决的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的

l 宣布破产尚未解除破产的

l 被判有罪的

l 正在接受驱逐令的

l 正在监狱、看守所服刑

l 已经申请担保您当前的配偶或伴侣,但尚未收到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