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夫妻团聚移民中担保人资格问题
夫妻团聚移民是基于真实夫妻关系的一种人道性质的移民。可以理解为夫妻不在一起生活是不人道的!所以,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不设名额限制,只审查夫妻关系的真实性。当然担保人还必须满足一些基本条件,并不得有移民法规定的情况存在。
请看以下详解:
夫妻团聚移民担保人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l 年满18周岁
l 加拿大公民、PR,或者注册的原住民
l 永久居民担保人必须居住在加拿大境内
l 公民担保人可以在加拿大境外担保,但是在被担保配偶成为PR时要回到加拿大
l 除了残疾原因,没有接受任何社会救济
l 有能力为自己、被担保人以及被担保人的随同子女提女提供基本生活需要
担保人除了必须满足以上要求条件,还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l 五年担保禁令:如果担保人是通过夫妻团聚获得移民身份的,在担保人成为PR之后五年内不能担保配偶移民,即便是担保人入籍成为加拿大公民,这一规则仍然适用。
l 三年担保义务:曾经担保的配偶成为PR不足三年或签署的担保责任书未满3年
l 之前担保的配偶或子女在担保责任期内有领取社会救济没有偿还的
l 拖欠移民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
l 拖欠法院判决的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的
l 宣布破产尚未解除破产的
l 被判有罪的
l 正在接受驱逐令的
l 正在监狱、看守所服刑
l 已经申请担保您当前的配偶或伴侣,但尚未收到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