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家庭团聚移民方式汇总,常见问题解答
美国移民方式众多,我们前面重点介绍了家庭类移民,就业类移民还有投资移民,那么在家庭类移民中什么样的亲属能移民,具体通过什么途径,不同情况都经常有哪些疑问?我们下面做详细的介绍,大家可以收藏关注:
家庭团聚类移民主要分为四个大类:
1. 配偶和子女: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
2. 父母: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移民,且需年满21岁并满足一定的收入和资产要求。
3. 兄弟姐妹:美国公民可以为已婚的兄弟姐妹申请绿卡,但此类别通常需要较长的等待时间。
4. 未成年子女:如果美国公民有未成年未婚子女,他们可以优先获得绿卡。
亲属团聚移民在申请过程中由于担保人在美国的身份不同,或者申请人和担保人不同的关系和身份导致申请途径大有不同,我们来详细看看:
对于美国公民来说,以上列表中的三类亲属第一类配偶,小孩和父母兄弟姐妹都可以直接申请美国绿卡
对于美国公民为外国未婚夫(妻)申请获得 K-1 非移民签证,前往美国并寻求入境。在获得 K-1 非移民身份后 90 天内,该外国人必须与代表其提交 I-129F 表格(外籍未婚夫(妻)申请)的美国公民建立真正的婚姻关系,然后在申请绿卡
当然对于已婚配偶在海外的话,如果移民申请了配偶团聚移民吗, 但是鉴于需要等待的时间比较久,也可以先申请K3/k4签证进入美国等待
作为绿卡持有者(永久居民),您可以申请某些家庭成员以永久居民身份移民到美国。
您可以为以下家庭成员提出申请:
申请流程:
要为您的家庭成员获得绿卡,您必须:
为您的亲属申请时,适用以下优先类别:
根据优先日期(正确提交 I-130 的日期),优先类别可获得签证。
特殊规定
1. 无上限的配偶和子女: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与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的团聚不受年度移民限额的限制。
2. 父母移民:虽然允许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移民,但存在复杂的财务和收入要求,并且等待时间较长。
3. 优先级:未成年人和配偶的申请享有优先处理权,有助于加速审批过程。
问:维持家庭团聚的资格标准是什么?
答:要作为美国公民的非公民配偶被考虑参加此程序,您必须:
要被考虑作为美国公民的非公民继子女参与此流程,您必须:
*注: 根据 2021 年 9 月 30 日 《民事移民法执行指南》(PDF),对边境安全构成威胁的非公民通常将被取消根据此程序获得假释的资格。然而,对于 2020 年 11 月 1 日之后非法进入美国且符合此程序下的假释标准的继子女,有一个例外。
所有此类假释请求均出于紧急人道主义原因或重大公共利益而逐案考虑,并酌情考虑每项请求的总体情况。
问:如果我以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或以其他身份入境并逾期居留,我是否有资格获得家庭团聚?
答:不可以。假释仅适用于“入境申请人”,《移民和国籍法》(INA) 在相关部分中将“入境申请人”定义为“在美国但尚未入境的非公民”。这意味着最后以有效非移民签证入境或以其他身份入境但在美国停留超过授权居留期限的非公民不能根据此程序申请假释。然而,之前曾“接受检查并获准”进入美国的非公民,如果是已获批准的移民签证申请的受益人,则可能有资格根据法律申请调整作为美国公民直系亲属的身份。
问:我已经离开美国前往美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移民签证面试预约。我可以请求让家人团聚吗?
答:不可以。此程序仅适用于在美国境内且未经许可或假释的非公民。已经离开美国的非公民可能有资格在国外接受领事处理。
问:什么才算合法有效的婚姻?
A. 如果婚姻在结婚举办地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双方在法律上可以自由结婚,并且婚姻不违反公众的规定,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通常会承认该婚姻出于维持家庭团聚的目的而有效。美国或夫妇居住州的政策。
庆祝地点一般是举行仪式的地方或仪式的司仪所在的地方以及颁发结婚证书的地方。即使婚姻在庆祝地点有效,在某些情况下,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能不会在此程序中承认婚姻关系有效,这符合现行判例法以及基于家庭的移民签证申请和其他福利的政策。
出于此流程的目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通常不会承认的婚姻关系类型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
问:如果我的美国公民配偶去世,我还有资格享受家庭团聚吗?
答:如果您的美国公民配偶去世并且您没有再婚,您可能仍然有资格参加“家庭团聚”流程。但是,要获得移民签证申请批准的资格以及申请调整美国公民鳏夫(鳏夫)身份的资格,您必须满足其他资格要求
问:作为继子女,有资格享受让家庭团聚的年龄要求吗?
答:要被考虑作为美国公民的继子女参与此流程,截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您必须未满 21 岁且未婚。此外,您的非公民父母与美国公民继父母之间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2024 年 6 月 17 日或之前以及您 18 岁生日之前。
问:截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我未满 21 岁且未婚,是美国公民的继子女。我有资格参加“让家庭团聚”吗?
答:可以,如果您符合所有其他标准。如果截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您未满 21 岁、未婚,并且符合 INA 101(b)(1)(B) 中继子女的定义,包括年龄低于您父母与美国公民继父母结婚时年满 18 岁。如果您寻求调整身份,USCIS 将在提交 I-130 表格时确定您是否符合 INA 对美国公民的子女或儿子或女儿的定义。
问:如果我作为美国公民的继子女提出此程序的请求,我必须连续居住至少 10 年吗?
答:不可以。作为美国公民的继子女,您必须证明至少自 2024 年 6 月 17 日起直至申请之日一直居住在美国。您无需证明您在 2024 年 6 月 17 日之前已连续居住 10 年。
问:我是美国公民的继子女,我的非公民父母或美国公民继父母已去世。我符合“家庭团聚”计划吗?
答:如果您的非公民父母或美国公民继父母去世,您可能有资格参加此程序。然而,假释的批准并不保证移民签证申请获得批准或身份调整的资格。
问:如果我作为美国公民的继子女根据“保持家庭团聚”获得假释,如果我的父母和美国公民的继父母在我能够申请调整我的身份之前(在我的假释期结束之前)离婚,我会怎样?)?
答:如果您的非公民父母与美国公民继父母离婚,如果您的继父母证明与您有持续的真实亲子关系,您可能继续有资格作为移民申请受益人并获得身份调整资格。这可能包括您和您的继父母居住在一起的证据,或者您的继父母为您的护理提供经济和情感支持的证据。
问:美国移民局在审核我的请求时会进行背景调查吗?
答:是的。作为考虑您的请求的一部分,美国移民局将进行个人简历和生物识别背景调查。
问:如果我的家庭团聚请求获得批准,我是否有资格申请就业授权?
答: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