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法规修订 | 移民法规IRPR更新:国际学生转学需申请新学签

加拿大自由党政府近日更新了《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IRPR)中的部分学签相关条款,对国际学生转学、工作许可等方面进行了修订。以下是此次法规修订的重点内容:

旧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解读:

该法条从法规层面确认了学签持有人校外打工最长可以24h/week。

具体条款如下:

该条款适用于因非个人原因(如学校关闭、课程取消、失去 DLI 资格等)导致无法继续在原学校学习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在提交新的学习许可申请后,无需等待批准即可在新学校开始学习:

1.持续居留在加拿大:学生自收到新学校录取通知书后,一直留在加拿大境内。

2.遵守之前学签条件:除了就读于原指定学校的要求外,学生需继续遵守之前学习许可的所有其他条件。

3.原学校出现问题:原学校关闭、课程取消、被暂停或失去 DLI 资格。

解读:

1.该法条明确了国际生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在新学签下来前,在新学校上学的权利。

2.国际生自从收到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必须始终留在加拿大境内,不能离境。

3.非客观原因导致的换校时,在新学签下来前国际生仍需确保在旧学校认真上课,满足学签持有的条件,否则会影响学签有效性。

4.如果是国际生出于个人意愿想转学,则不能直接入学新校。比如有些申请人先申请硕士专业入学,再转成大专课程的情况则需要等新学签拿到后才能上课。

具体条款如下:

解读:

该条款要求,如果申请的学习许可中指定的学习机构为高等教育机构,且该机构未按照规定向移民部长提供录取确认,则申请将被退回且不予处理。这一规定确保了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防止虚假录取。

具体条款如下:

解读:

签证官在签发学习许可前,必须确认申请人已被指定学习机构录取,且该机构已按照规定向移民部长提供了录取确认。这进一步确保了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具体条款如下:

解读:

该条款明确规定,持有学习许可且许可中指定了学习机构的学生,如果被另一所指定学习机构录取并打算就读,必须提交新的学习许可申请,指定新的学校。这意味着转学需重新申请学签。

具体条款如下:

解读:

该条款旨在确保申请学习许可的人员具有真实的学习目的,并已被认可的加拿大指定学习机构录取。对于高等教育申请人,学校需直接向移民部门提供录取确认;其他申请人需提供书面录取证明。陪同主要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可享受例外,简化申请流程。

具体条款如下:

解读:

修订后的条款明确要求国际学生需保持在指定学习机构的注册状态,持续参与课程学习。

旧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解读:

该条款对应最新的境内转学政策。修订后,学习许可可能会指定学校名称,学生必须在该指定学校注册入学,才能保持学签的有效性。这类似于封闭式工作许可的要求。

新增的条款:

解读:

第6分部法条规定强化了加拿大对高等教育指定学习机构的监管,旨在维护加拿大教育体系的完整性和声誉,保护国际学生的利益。通过明确的条件和后续措施,确保学校在招收和管理国际学生时遵守法规要求。同时,提供了程序正义的保障,允许学校在违规指控后有机会陈述和解释。

上述修订和新增的法规条款已正式注册入《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IRPR),并已生效。国际学生和相关机构应及时了解这些变化,确保遵守最新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