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美国,收到海外汇款,需要申报缴税吗?

都说美国是全球征税,那若是在美国读书或工作,收到父母或其他人的汇款,要申报缴税吗?没申报会被税务局IRS罚款吗?今天,就跟大家聊聊美国国税局对于海外赠予申报的门槛和相关条款。

一般来说,海外赠予是指从美国人以外的人那里收到的任何金额,收款方将其视为礼物或遗赠。根据IRS的规定,收到赠与的金额是不需要缴税的,因为这部分金额不视为收入。不过,不需要缴税不代表不用申报!

金额超过多少要申报?谁申报?

如果你是美国税务居民(RA),非美国税务居民(NRA)给你转钱,且金额大于10万美金,则RA需要向IRS申报这笔赠与。若金额少于10万美金,则不需要向IRS申报。

这里的10万美金指的是与你有亲戚关系的人给你汇款总额,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舅舅、叔伯等。例如:父母给你转了9万美金,朋友给你转了4万美金,总共13万美金,都不需要申报!若是父母给你转了9万美金,舅舅给你转了4万美金,这13万美金都要申报!

当然啦,如果你从国内自己的账户给自己转这13万美金,则不需要申报海外赠予,但要申报FBAR(门槛:所有海外账户或者金融资产加起来超过1万美金),提交FinCEN 114表格。

除了上边我们讲的个人给个人转账,还有一种情况就是RA收到海外公司或海外合伙企业赠与价值超过$19,570(2024年)的赠与也需要申报。注意,这份金额美国税务局每年会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2023年为$18,567。

说到这,可能有人疑问:美国税务居民是怎么定义的?

美国税务居民(RA)有两个简单的判断法则:绿卡持有者和实质居住测试。绿卡持有者自不必说,实质居住测试是指虽然你拿的是临时签证,不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但“实质上已经住这儿了”,也是美国税务居民(RA)。

✅本报税年度你在美国领土停留超过31天,并且

✅今年、去年、前年三年中,你在美国领土停留时间加起来超过183天

上述日期并非简单相加,而是(今年停留日)+(去年停留日÷3)+(前年停留日÷6)。例如:今年在美国领土停留了60天,去年停留了120天,前年停留了120天,那么这3年的“实质居住”时间为60+(120÷3)+(120÷6)=120天,没有达到“183天”的要求,仍让是非美国税务居民(NRA)。

另外,如果你是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将免除实质居住测试,视为NRA:

F/J/M/Q签证留学生前5年

J/Q签证老师/教授/研究员前2年

如何申报?截止日期是哪天?

填写Form 3520,它主要用来详细记录赠与方和受赠方的个人信息以及海外赠与的信息(包括每笔汇款收到的日期,财产的描述以及具体金额),针对不同种类的赠与要在不同的部分填写内容。填完之后把表格邮寄到“美国国税服务中心”就行。

Form 3520申报截止日和个人所得税申报相同,也是每年的4月15日,提交时要和所得税申报表分开提交。如果是居住在美国和波多黎各境外的美国公民或居民,那提交Form 3520的截止日期是6月15日。如果获得了所得税申报表提交延期,那提交Form 3520的截止日期也会延长,但不能超过10月15日。

🚩注意:若所得税申报表提交延期,一定要在Form 3520的K1框输入所得税申报表的表格编号,不然Form 3520会被视为逾期提交。

一旦没有及时并正确的申报海外赠与,可能会被处以赠与金额5%的罚款,最高可达25%。除非你可以举出合理的原因说明晚报是非故意的,则有可能可以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