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VC阶段关键一步|DS-260填写与移民签证面谈全指南

对于身在国内、正在等待EB-2/EB-3等职业移民类别排期的申请人来说,I-140获批只是绿卡之路的第一步。当排期到达后,案件将转入国家签证中心(NVC),开启移民签证申请的关键阶段——这也是材料疏漏的重灾区,直接影响最终面谈结果。

I-140获批后,案件会转至NVC并建立案卷。申请人需登录美国国务院领事电子申请中心(CEAC),随时查询状态、接收通知并管理申请。

完成移民签证处理费(Immigrant Visa Application Processing Fees) 的缴纳,并提交相应的财务证明及经济担保表后,CEAC系统中显示“已付款(PAID)”状态,即可开始申请移民签证、填写DS-260表格。

✅ 有效护照复印件

✅ 出生证明

✅ 年满16岁需提供无犯罪证明

✅ 护照规格照片

✅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明等)

✅ 兵役记录(如适用)

✅ 法院或监狱记录(如曾被判有罪)

✅ I-864经济担保书及担保人最近税表、W-2、1099等财务文件

✅ 其他NVC要求的任何文件

⚠️ 必须全英文填写,所有问题需完整回答;

⚠️ 工作经历填写需与I-140/I-129完全一致,否则将触发背景调查;

⚠️ 住址历史填写需匹配DS-160签证申请记录,否则或被疑信息造假;

⚠️ 经常保存申请,若30天内未完成,CEAC将删除未提交表格;

⚠️ 仔细检查所有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 提交后务必打印DS-260确认页,面签时必须携带。

一旦NVC处理完毕,案件将转至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安排面谈时间。面谈预约信将寄发给申请人和代理人,须按指示准时参加。

✅ 通用必备材料:

🔹 面谈预约信

🔹 有效期8个月以上的护照 + 所有旧护照

🔹 2张50mm×50mm、6个月内拍摄的证件照

🔹 DS-260确认页

🔹 签证服务网站登记完成页(用于护照返还)

🔹 密封体检报告

🔹 如未缴清费用,需当天补交

🔹 出生公证书 + 英文认证翻译

🔹 结婚公证书 + 英文认证翻译(如有婚史需提供离婚或配偶死亡公证)

🔹 满16岁申请人需提供警方证明 + 英文认证翻译(如在国外居住超6个月,需额外提供该国警方证明)

🔹 I-864经济担保材料(有些移民类别不需要)

✅ 按情况准备材料:

🔹 美国申请人材料(如出生证、婚姻终止证明等)

🔹 关系证明(合照、聊天记录、汇款记录、户口本、子女出生证等)

🔹 法庭记录、审判记录、监禁记录(如曾被判刑)

🔹 服役记录(如有)

🔹 曾申请美国签证延期的批准信复印件

🔹 EB-5投资人需提供投资款转账或托管证明

🔹 E类申请人需提供详细简历

🔹 如曾被命令离境或参与移民诉讼,需提供相关豁免材料

⚠️ 仔细检查材料是否齐全,遗漏会导致处理延误;

⚠️ 所有中文材料须附经认证的英文翻译;

⚠️ 面谈信未注明姓名者不得进入领馆;

⚠️ 收到可申请移民签证通知后,如果没有办法即时申请,一年内需要和NVC保持联系,否则很可能被永久取消申请资格,前功尽弃!

成功获得移民签证后,须在签证有效期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入境美国。绿卡将在入境后几周或几个月内寄至DS-260表中留下的地址。至此,一份完整的移民申请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