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税收-瑞典税收
瑞典(瑞典语:Sverige),瑞典位于欧洲北部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靠近大西洋和墨西哥湾流,气候温和。是北欧五国之一。瑞典与丹麦、德国、波兰、俄罗斯、立陶宛等国隔海相望,有漫长的海岸线,总面积45万平方公里,是北欧面积最大的国家。首都为斯德哥尔摩。截至2023年12月,瑞典总人口为1055万。关于瑞典税收还是从三个方面来讲述,即税收环境、税收居民、主要税赋。
一、税收环境
瑞典的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社会保障费、资本利得税和房地产税等。瑞典税收管理体制比较集中,中央政府掌握绝大部分税收收入,地方政府只征收个人所得税及一些附加税。瑞典于2007年1月1日废除净财富税,瑞典没有遗产税、遗产税或赠与税。
近三年重大税制变化,2019 年 9 月 5 日,瑞典政府公布了打击税收避税和社会福利欺诈采取的措施。具体措施包括:(1)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若纳税人以电子支付的方式为特定家庭服务(Household Services)支付报酬,则该金额可以从应纳 税所得额中扣除;(2)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针对临时在瑞典工作的居民纳税人, 瑞典政府引入了"经济实质雇主"概念;
2022 年 5 月 17 日,瑞典政府公布《增值税法》修正案,该修 正案于 2022 年 7 月 1 日生效,旨在提高增值税免税金额。瑞典政府加强了《增值税法》中对于相关行业的激励措施。对自行车、 鞋子、皮具、服装和家用亚麻制品的修理服务,增值税税率将从 12%降至 6%。该修正案将于 2022 年 7 月 1 日生效。
新冠肺炎疫情后税收政策变化,瑞典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国家支持措施。具体措施包括:(1)瑞典议会通过了关于延迟缴纳某些税款的新规定,2022 年 2 月,瑞典税务局延长了该规定的适用期限, 对于按月或按季度申报的纳税人,延期缴纳最迟可延长至 2023 年 2 月 12 日。(2)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期间,雇主为 18 岁至 22 岁雇员支付的 每月不超过 25000 瑞典克朗的工资,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率降至19.73%。如果每月工资超过 25000 瑞典克朗,超出部分应缴纳标准费率的社会保障费用。(3)同样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瑞典议会通过了一项关于设备采 购减税的临时法案。存在经营收入的自然人和法人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采购的资产,可以就采购价格的 3.9%享受所得 税减免优惠。
截止2023年12月,瑞典已与包括中国、阿根廷、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就CRS签订了税务信息交换协定,并与中国、芬兰、法国、德国等7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s)。
二、税收居民
瑞典居民企业就其全球收入在瑞典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由于税 收协定的安排,应纳税额视情况可以减免。
2.1.1 居民企业
瑞典采用登记注册地标准,即以企业是否在本国各级政府登记注册为依据,确定该企业是否为本国居民企业。依据这一标准,凡依本国法律在本国登记注册的企业,不论其总机构、管理和控制中心是否设在本国,也不论其投资者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可认定 其为本国居民,对其所得行使课税权。如果没有注册,公司仍可被视为具有居民性质,前提是其实际管理机构位于瑞典境内,或者该公司由于居住地、管理地或其他类似理由而需要在瑞典交税,则由 于税收协定目的将其视为具有居民性质。企业所得税应税的居民企业包括以下几类:(1)注册在瑞典的有限公司(包括在瑞典有分公司的欧洲股份公司)(2)注册在瑞典的经济协会(包括欧洲合作组织);(3)注册在瑞典的基金会及依照瑞典法律成立的基金会;(4)法律列举的其他组织或团体。
2.1.2 非居民企业
注册地不在瑞典的企业和其他法人实体,为瑞典的非居民法律实体。对于非居民企业来说,瑞典法律在外国法律实体和外国公司间略有不同。若外国法律实体为与瑞典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的税收 居民,并就所得缴纳税金,则被视为外国公司。外国公司与瑞典居民享有同等税收待遇。
2.2 个人税收居民
在瑞典有住所或习惯性居住的自然人为瑞典居民纳税人,就其全球所得在瑞典缴纳个人所得税。
住所指长期拥有并使用的公寓或房屋。此处的公寓或房屋是指用于居住的任何空间,如长期租住的酒店房间等。如果个人实际居住或有权居住在某公寓或房屋,则认为该个人拥有该公寓或房屋。如果个人从到达瑞典的时点开始,有意拥有并使用公寓或房屋超过6个月,则该个人会被认为在瑞典有住所。习惯性居住是指个人并非短期停留。实际在瑞典停留超过 183 天,则会被认为在瑞典习惯性居住。通常来说,个人需要持续停留183天才会被认为是在瑞典习惯性居住。但是,如果个人只是暂时离开,离开时明显有会返回瑞典继续停留的意图,则其在瑞典多次 短期停留的时间,需要累加计算实际停留时间。
个人已在瑞典居住至少十年则可被推定为与瑞典有实质经济联系,在该个人离开瑞典后五年内仍视同为瑞典居民,除非该个人能 够自证目前与瑞典不存在实质经济联系。瑞典不以家庭为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配偶和子女分别计算个 人所得税。
总结上面的描述,标准可以单独触发个人全球收入的应税居住地和纳税:
三、主要税赋
3.1 个人所得税(PIT)
首先判定标准在瑞典有住所或习惯性居住的自然人为瑞典居民纳税人,就其全球所得在瑞典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分为地方所得税和国家所得税,地方所得税税率因地而异,约为 29%-32%(2022 年平均税率为 32.24%),国家所得税是针对高收入者征收的累进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针对纳税人全部所得征收,分为个人劳动收入(包括雇佣收入及营业收入,实行累进 制税率)和非劳动收入(包括投资收入和资本盈余,税率为 30%)。此外,为吸引外来人才,税法规定在瑞典公司工作(合同期少于 5 年)的外国专家、高管和科研人员,前五年可减免 25%的缴税额 (2021 年前减免期为三年),剩余 75%的缴税额需正常纳税。对外国 专家获得的搬迁费、子女教育费及每年两次的差旅费免征个人所得 税。判定为外国专家、高管和科研人员需达到以下条件:
(1)雇员需被认定为外国关键专家,如担任管理层或重要岗位, 或从事需要专家认证的工作等。如果月薪(包括实物福利)超过 95200 瑞典克朗,则视同达到了外国关键专家要求;
(2)雇主是瑞典居民或构成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
(3)纳税人是外国国籍,在瑞典就职之前的 5 年内从未成为过瑞典居民,且无意图在瑞典停留超过 5 年。
3.1.1 居民的就业所得税税率
居民的就业收入按以下表1-1 所示税率征税(2023 年):
3.1.2 非居民的就业所得税税率
在瑞典为瑞典雇主或在瑞典设有常设机构 (PE) 的外国雇主工作的非居民,源头按 25% 的统一税率征税。当养老金由瑞典来源支付给非瑞典税务居民的人时,税率相同。
如果员工工作的受益人是瑞典的实体,并且工作是在瑞典实体的管理和控制下进行的,则在瑞典为没有常设机构的非瑞典雇主工作的非居民在瑞典纳税。税率为 25%。如果员工在一个日历年内在瑞典连续工作少于 15 天且总工作时间少于 45 天,则适用例外情况。
3.1.3 居民资本税税率
资本收入通常按 30% 的统一税率征税。资本收入是指处置收入减去取得资产成本后的收入,然而根据资本利得不同的实现形式,计算所得方式也不同。除赠与和死亡外, 资产销售、置换和转移应按投资收入缴纳税金。投资收入的固定税率是 30%,地方政府不对投资收入征税,换 言之纳税人就投资收入不需要缴纳地方所得税。
3.2 社会保障费
瑞典的社会保障费由雇主缴纳,约为雇员月薪的 31.4%。雇主 缴纳的社会保障费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进行扣除。65 岁以下的雇员需要就月薪的 7%缴纳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障费。2023 年社会保障费计 算基数的上限为 599,250瑞典克朗(即最高费用为 41,948 瑞典克朗),但该费用通常在员工的纳税申报表中全额抵扣税款(即员工的实际成本通常为零) 。个体经营者也适用上述政策,需以净营业收入为基数缴纳 28.97%的社会保障费。但对于超过计算基数上限部分,个体经营者仍需支付相应社会保障费,这时社会保障费就相当于税收的作用。
特别的情况:(1)针对从事研发活动的雇员,雇主可免于缴纳其工资基数 10%的 社会保障费(养老金除外),每家企业的扣除上限为 60 万瑞典克朗 (2021 年 7 月 1 日前为 45 万瑞典克朗)。 (2)除上述税收优惠外,针对企业核心的外籍员工,企业适用特殊 的税收制度,符合条件的外籍员工工资总额的 25%免征个人所得税, 雇主就该部分工资金额也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费。
3.3 企业所得税
居民法人实体有责任对其全球收入征税,除非适用税收协定或特殊豁免。非居民实体对被视为来源于瑞典境内的收入征税。
瑞典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所得税适用 20.6%的固定税率 (2020 年税率为 21.4%,2019 年及之前税率为 22%),单位信托 (Unit Trusts)要承担 30%的税率。瑞典企业向非居民支付股息时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一般而言, 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 30%。
公司实体的所有收入均被视为营业收入。近几年企业所得税变化表如表1-3所示;
3.3.1 应纳税所得额
(1)一般收入 原则上,非居民企业从瑞典取得的收入与居民企业计算企业所 得税的方式基本一致。
(2)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 非居民企业向欧盟其他成员国的居民企业分配的股息可以适用 免税规定,免征预提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仅就与瑞典常设机构或不 动产相关的利息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就常设机构从居 民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被视为应税收入,并就评估后的特许权金额缴纳所得税。非居民企业若适用欧盟的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则该部分收入免于征税。若支付股利的公司在证券注册中心(Security Register Centre)登记且该股利通过信托基金支付, 在该非居民企业在证券注册中心登记的情况下,证券注册中心会以税收协定下的优惠税率对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股利进行源泉扣缴。若收到股利的非居民企业并未在证券注册中心登记,则由支付股利方进行源泉扣缴,非居民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证明以享受协定待遇。在收到股利后 5 年内,非居民企业可以申请退还因未享受协定待遇而多缴纳的税额。
3.4 增值税(VAT)
瑞典增值税被称作“MOMS”,是中央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为在瑞典实行任何经济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瑞典增值税制度与欧盟规则相协调。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均需征收 25% 的一般增值税税率。优惠税率适用于一些商品和服务,例如酒店住宿、食品(不包括酒精饮料)、餐厅用餐和低酒精或非酒精饮料 (12%),以及报纸、杂志、书籍、电子书、客运、地图、音符、一些文化服务、滑雪缆车交通等 (6%)。某些金融和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3.4.1 新的电子商务法规
2021 年 7 月 1 日,欧盟层面出台了电子商务新规则。电子商务是指在欧盟向消费者进行远距离(即不在实体店)且商品跨越国界的销售。新规则可分为三类:
(1)入驻 平台规则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在某些情况下,在基础卖家和消费者之间协调商品销售的平台(电子界面)会被视为出于增值税目的购买和出售商品,即使该平台从未拥有该商品。
(2)欧盟内部的远程销售
2021 年 7 月 1 日,远程销售的营业额门槛为 10,000 欧元 (EUR)。如果向其他欧盟国家/地区的远程销售总额超过 10,000 欧元 (99,680 瑞典克朗),则任何用户都需要向买家收取买家所在国家/地区的增值税。为了能够向相应的税务机关申报和支付买家所在国家/地区的增值税,卖家需要在买家所在国家/地区注册增值税号,或使用新的简化申报(一站式申报或 OSS)系统。一站式申报系统意味着卖家每季度只需为所有远程销售提交一份增值税申报单,并将所有增值税一次性支付给一个税务机关,然后该税务机关将其分摊给其他相关税务机关。
(3)向消费者进口商品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如果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商品是从欧盟境外发送的,则用户可以选择在销售时直接收取进口增值税。简化措施仅适用于货件价值低于 150 欧元的情况。然后,卖家将在销售时收取进口增值税,并通过进口一站式申报 (IOSS) 申报进口增值税。货物将更快地通过海关,消费者不会从货运代理处收到进口增值税发票。IOSS 声明每月提交一次。
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当瑞典公司之间销售某些商品时,如果这些商品的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超过 100,000 瑞典克朗,则应适用反向纳税义务。反向征税适用于以下商品的销售:
反向征税仅适用于向已注册或应该注册增值税的公司销售。如果买家未注册增值税,则卖家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卖家需要通过三个步骤评估是否应使用反向收款为销售开具发票:
如果满足条件,发票必须包含瑞典增值税。买家需要检查与购买此类商品相关的发票,以确保增值税得到正确处理。如果卖家在发票上错误地扣除了增值税,即使本应适用反向纳税义务,买方也无权扣除借记的增值税。
(4)提高纳税门槛
2022 年 7 月 1 日,增值税报告的年营业额门槛从 30,000 瑞典克朗提高到 80,000 瑞典克朗。年营业额低于阈值的公司将没有义务申报和/或支付增值税。
(5)降低维修增值税税率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期间,部分维修服务(自行车、鞋子、皮革制品、衣服和亚麻布的维修)的增值税税率从 12% 降至 6% 的最低增值税税率。然而,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这些维修服务的增值税再次提高到 12%
(6)增值税申报期间
提交增值税申报表并按月或按季度缴纳税款。如果应增值税营业额估计超过 4000 万瑞典克朗 (SEK)(预计年销售额,不包括任何反向征税或进口收购),则必须每月提交增值税申报单。应缴纳增值税的营业额低于 4000 万瑞典克朗的公司按季度申报增值税,或者可以选择按月申报增值税。对于营业额低于 100 万瑞典克朗的公司,增值税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按年报告,这些公司也可以选择每季度或每月报告增值税。
3.5 关税(Customs Duties)
关税的计税依据是海关认定的进口贸易的交易价值。所谓交易价值是指在进囗结算价格的基础上根据某些因素进行调整的完税价格,调整因素通常包括包装、运输费用等,如果上述方法无法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那就要使用其他的方法来设是决定最终的完税价格。
作为欧盟成员国,瑞典也是执行共同体海关法典的关税同盟的一部分。大多数欧盟关税是按进口商品价值的百分比计算的。所有进口货物必须根据欧盟关税 (TARIC) 进行分类,适用的关税税率取决于货物的经济敏感性。要适用的实际关税税率还取决于其他因素,例如商品的原产国和可能适用的任何自由贸易协定。
3.6 消费税(Excise Duties)
瑞典的三大消费税与欧盟规则相协调。这些是酒精税、烟草税以及燃料税和电力税。然而,成员国之间的地方立法仍然存在差异,燃料的税收部分是欧盟协调的,部分是国家性的。燃料需缴纳能源税、二氧化碳税和硫磺税。根据燃料的使用情况,税收可能会部分或全部减少。消费税也适用于某些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
消费税在瑞典是选择型消费税。由于消费税具有转嫁容易、征收阻力小、选择性强的特点,一百年前消费税就是瑞典政府最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对于取得更多的财政收入具有一定的作用。
瑞典近年也采取了一些扩大消费税范围和提高税负的措施。瑞典对从广告业到杀虫剂共 21个税目的产品和服务征收消费税,但主要是针对能源、环保、道路车辆、酒和烟 4大税目的产品征收消费税,特别是对能源及环保征收的消费税占到三分之二左右。销售税税率如表1-5所示;
3.7 房产税(Real Estate Tax)
营业场所的年度房地产税税率为财产税评估价值的 1%。对于工业产权,税率为 0.5%。特殊财产存在其他费率。
3.8 印花税(Stamp duty)
瑞典少数交易需缴纳印花税。例如房地产转让按个人交易价格的 1.5%、单位交易价格的 4.25%征收。印花税的税基取采购价格和官方评估价格的较高者。若集团公司的母公司为瑞典居民公司、经济协会、储蓄银行或保险组织时,集团内部的不动产转让可以延迟缴纳印花税,该纳税义务仅在不动产接收方转让该不动产或集团因清算或破产解散时发生。
瑞典抵押贷款业务也需缴纳印花税。税率依照抵押物的不同浮动。抵押物为飞机或公司时,税率为 1%;抵押物为不动产时,税率为 2%;抵押物为船舶时,税率为 0.4%。与合并有关的抵押贷款的印花税只对贷款金额与因合并而不再有效的贷款金额之间的差额征收。
总之,瑞典的税收体系涵盖了多种税种,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社会保障税、房产税等。通过税种介绍可以看出,瑞典的税收制度是一个复杂而全面的体系,涵盖了多种税种和税收调节手段。通过高税收筹集资金为国民提供全面高福利保障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和完善税制改革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