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I-485阶段,移民局会重点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注意避雷!
今天和大家聊聊在I-485申请时,移民局会重点考察的一个关键标准:公共负担。公共负担考察标准自川普时多次变更,一会改成这样一会改成那样,搞得移民申请人一头雾水不知道哪个是最新版本。
直到去年12月底国土安全部才确认了公布了这届政府对公共负担的最新规定,这一次拜登政府基本恢复了美国沿用数十年的对公共负担的理解定义,也进一步明确了当前移民申请人应该遵从的规章制度。
△截图来源于联邦公告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原本在《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就一直有规定,如果非公民“在任何时候都可能成为公共负担”,则其不得入境。被认为可能成为“公共负担”的非公民,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身份转换会被拒批、或被拒绝获得绿卡。
在2019年之前,几乎所有的非现金政府福利,如医疗补助、营养援助都被排除在考量范围之外。但2019年川普任内,为了抬高美国移民申请门槛,通过公共负担新规把考察申请人收入、使用过美国政府福利等项目作为审批是否通过的关键衡量标准。
当时川普政府规定,一旦移民申请人在36个月内获得过一项或多项指定公共福利、使用超过12个月的就会被划入“公共负担”考察范围,会有可能影响最终获得绿卡。
因为川普政府搞出来的这一套公共负担考察改革,直接阻碍低收入家庭人群和需要人道主义救助的外国人提交申请,于是出现了入学人数下降、低收入女性不敢进行孕检等各种问题。但现在DHS的这套规定,基本恢复了过去沿用二十年的在1999年推出的指导细则。
对于“公共负担”的定义,现行规定将公共负担定义为“可能会将使用政府提供的福利成为主要维持生计的来源”。
这个比较好理解,就是如果短时间内因为特殊情况使用政府提供的公共福利没问题,但如果移民审查人员发现,这位移民福利申请人可能会主要且长期依靠使用公共福利才能在美国存活下去,那才会被判定为公共负担。
根据美国自1996年实施的现行法规,“公共负担”一词被定义为“主要依赖”政府援助的人,这意味着政府提供了他们一半以上的收入。国会在1996年的福利改革法中指出,公共福利的可获得性不应成为移民到美国的诱因。
当前移民局的决策将基于以下考量因素:
🔲 申请人的年龄、健康、家庭状况、资产、财务状况、以及教育和技能等综合情况;
🔲 以及是否曾经使用过或现在正在使用以下这四种福利:
▪️ SSI社会安全生活补助金;
▪️ 贫困家庭临时援助 (TANF) 计划下用于维持收入的现金援助;
▪️ 州政府、地方政府、部落等行政地区提供的维持收入的现金援助;
▪️ 由政府出资的长期住院、治疗、护理等项目,例如养老院、精神健康护理机构等。
🔲 以及一些申请人需要提交的I-864经济担保书。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移民审核机构不会考量申请人之外的其他家庭成员是否使用过政府福利,也不会将使用过以下福利的移民申请人视为公共负担,这些福利包括:
下图展示的移民局官网对不受公共负担政策考察的福利列表: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现在的I-485表格中更新了对公共负担考察的内容,也添加了一些对特殊信息的采集。I-485申请表格中申请人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
△截图来源于I-485申请表格,版权属于原作者
⚠️ I-485表格中关于公共负担考察的部分中,问题61是一个很容易出错的地方,申请人需要格外注意。
问题61问的是“申请人是否适用于公共负担考察”,而不是“申请人是否曾经成为过公共负担”,除非你的申请类别是庇护、难民、阿富汗美军翻译、古巴、海地等特殊种类移民申请,否则正常情况下所有亲属移民、职业移民、多元化绿卡抽签的绿卡申请人都应该选择Yes,并且继续填完后续查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