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新政下, 对“两年还款”条款的解读和分析
当地时间2023年10月11日, 美国移民局官网更新了EB-5新法中, 关于投资期条款的解读, 大致意思是:针对EB-5 80万新政的投资人,投资期仅需维持两年即可。即EB-5新立法后递交申请的投资人,从投资款进入项目(JCE)开始,只要满足两年的投资期,并在项目创造了足够的就业岗位的条件下,收回投资款是合规的。
原文链接:https://www.uscis.gov/working-in-the-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fifth-preference-eb-5/eb-5-questions-and-answers-updated-oct-2023
此次移民局关于 “两年还款”的解读, 释放了哪些重要的信息呢?
1.对投资人的利好。旧政时, 投资款需要一直保持在有风险的投资状态,直至申请人递交了I-829永久绿卡申请。
这个周期相对来说比较长, 在旧政下的中国申请人的投资势必会超过第一次5年的投资期, 如果投资人需要继续排期等待绿卡, 投资款则必须进行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投资。未来这种情况将不会再发生, 对投资人无疑是非常友好的。
2.此次解读中, 投资人的还款时间甚至有可能提前到在I-526E 审批阶段, 因为根据目前移民局审理的速度, I-526E审理的时间预估在1-1.5年, 未来申请人数增加, 不排除会超过两年, 而如果I-526E还未获批的情况下,如果项目已完工, 并创造了足够的就业,则符合移民局对于项目还款的条件。
过去N年来不断被投资人、移民律师、区域中心等各方诟病的美国移民局, 此次一改朝南坐的衙门态度, 释放了一个对投资人的大利好, 但是衙门终归是不接地气的, 移民局画的大饼, 开发商是否有米做得出饭, 这个问题就不归老爷们操心了。
在实际操作中, 是否能严格执行“两年还款”, 开发商和投资人都将面临囧境:
1)对于EB-5投资人来说
取得永久绿卡才算成功上岸。而移民局在审理永久绿卡时, 最主要的审核标准是申请人投资的项目是否创造了足够的就业, 即每位投资人创造10个就业岗位。
根据常规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周期, 一般都需要2-2.5年左右才能完工, 而只有在项目完工后, 才能产生移民局认可的建筑就业。如果严格执行两年还款,就业岗位人数势必有问题, 何况还有一些项目是要计算运营就业的, 那为了还款而还款的情况, 受损的是投资人。
2)对于开发商来说:
两年, 项目可能才刚刚建完, 尚未或刚进入运营期, 没有稳定可持续的现金流, 项目估值不会太理想, 此时卖掉项目或是去做再融资,是否是明智的选择?
当我们了解了上述两方在“两年还款”前提下的难题是, 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EB-5中占过半比例的商业地产项目, 它们的开发和盈利逻辑, 也就是项目方是如何赚钱的?
简单的来讲, 开发商看中买下一块地, 经过评估设计、研究、做预算、拿批文等等, 完成了一系列前期的操作之后, 准备开工盖一栋或几栋公寓、 酒店等地产项目, 拿到了银行贷款、 募集到了EB-5的资金, 开工建设直至顺利完工。通常一个规模在200-300套的多户型公寓, 正常的建设周期是2-2.5年, 完工后开始对外出租, 通过专业团队的努力, 一般需要1-1.5年可以逐步达到80%以上的出租率, 很多城市可以达到90%以上的出租率, 此时整个项目有了稳定的租金收入, 每个月有持续不断的正现金流, 此时平淡无奇的一栋多户型公寓, 成了一个下金蛋的金母鸡, 如果你是开发商, 此时你会怎么做呢?
1. 售价满意
项目整体卖掉, 还了银行贷款、EB-5投资款, 剩下的收入落袋为安, 资金回笼, 再去开发新项目。
2. 售价不满意
准备捂一捂等到半年或一年之后价格美丽时再卖,开发商会将项目拿去银行做再融资(refinance), 取得一笔长期的银行贷款, 用此贷款替换原来的银行建筑贷款, 并还掉EB-5的投资款,之后项目100%的所有权归开放商所有,抱着金母鸡, 什么时候出场看他高兴了。
以上说的是整租型项目的开发周期、运营模式和还款途径, 而另外还有一些是零售型的项目, 一般以别墅、 高端奢华公寓为主, 因为单品价格比较高, 所以针对的不是大多数的中产客群, 项目会在完工前开始预售, 随着预售的顺利进行, 资金逐渐回笼, 也就相应的可以开始启动还款流程。
这类项目需要分割为小产权, 便于零售, 但机构投资人一般不会涉足这个市场, 同时在做银行再融资(refinance)时, 也会遇到一定的麻烦。最关键的一点, 零售型的项目, 对经济波动比较敏感, 前有曼哈顿500万美元起的公寓, 后有最近牛X的均价2000万美元一套的滑雪度假别墅,这样的项目, 虽然宣传册里写了3年起还款, 但是销售情况?请原谅常识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无论时整租型还是零售型, 美国商业地产有自己的运营模式和投资逻辑, 开发商不太可能为了EB-5投资人而改变他们做了几十年的商业模式, 特别是这种改变对他没有任何好处,我个人认为, 对于开发商来说, 认真按时、按预算建完项目, 创造足够的就业岗位, 实现项目的商业化, 按时还款, 就算是良心借款人了。
这两天被太多人问到:你们有没有两年能还款的项目?这里统一回答一下:目前还没有!
在此基础上, 提前还款才是锦上添花。任何本末倒置, 过分强调两年、三年还款的宣传, 都需格外小心。 我们选择项目的标准将持续以获得绿卡和收回投资款为前提。无论旧政还是新政, 商业规则和周期没有变,我们的准则没有变:保证投资人的永久绿卡和投资款的全额还款!
写到这里, 笔者自己阴谋论一下, 移民局打的算盘会不会是:
1)对开发商来说
80万美元你也收到了, 低成本的资金也给你融来了, 好好把项目做完, 别把事情搞砸了。
2)对投资人来说
两年还款的条例, 我也给你安排上了, 开发商具体什么时候能还, 就不是我能管得了。未来I-526E审多久?别再来催了, 毕竟我还有一堆2017年的申请人没看完呢!开发商、区域中心、投资人,大家各偿所愿!
再啰嗦一句, 移民不是目标, 移民是人生路上的一座桥,无论这座桥有多少长, 你总会走过去, 过了这座桥,继续前行奔赴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