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有哪些税种呢?

新加坡作为一个全球化的商业和金融枢纽,拥有开放自由的投资环境和完善的市场机制。全国各地的投资者都可以在新加坡受益于其完善的金融体系、优惠的税收政策和创新的商业环境,从而实现他们的商业目标。

新加坡是世界上少有的税率低且税制单一的国家,新加坡实行的是区域性征税,投资者的海外收入不需要申报纳税,并且允许商业人士在将收入带回新加坡之前在境外享受税收优惠。而相比国内,新加坡税制也很低廉,新加坡公司所得税率为0-17%(中国0-25%),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率最高22%(中国最高45%)。

相应地,如果收入来源于新加坡境外,并且不是在新加坡收到或视为收到,则无需在新加坡纳税。

这样简单、透明和低税率的税收政策,使得新加坡成为一个理想的商业和投资目的地。

新加坡现行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不动产税、印花税等。此外还有预提税、关税、博彩税、车船税以及引进外国劳工的新加坡公司征收的劳工税等等。2008年以前,新加坡还有遗产税,政府在2008年2月15日之后取消了该税。

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常见的几个新加坡税种:

新加坡公民、在新加坡定居并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PR)、在新加坡居留或工作183天以上的外籍人士(公司董事除外),均为个人所得税缴纳对象。

(注: 183天指在新加坡就业期间逗留在新加坡的天数,包括周末和公共节假日,就职期间因合理理由出境新加坡,例如海外度假或出差等,也会计算在逗留时间之内。)

税率方面

新加坡的纳税居民按照阶梯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其中年收入不超过20,000新加坡元的部分免交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税率从2%开始逐级递增,最高税率是22%。具体的税率表如下图所示:

纳税居民可以通过子女抚养费,职业培训费,保险费以及公积金缴款、慈善捐款等事项获得个人所得税减免。

新加坡是世界上少有的税率低且税制单一的国家,新加坡以属地原则征税,根据新加坡所得税法的规定,若一家企业的管理和实际控制机构在新加坡境内,则认定其为新加坡的居民企业。

企业需要缴税的收入:

新加坡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新加坡企业所得税普通税率为17%。

同时,新加坡政府施行了一系列税收优惠及减免政策,包括:先锋企业和先锋服务公司税收优惠、发展和扩张优惠(DEI)、投资免税、研发优惠等以鼓励企业积极从事促进新加坡经济和科技发展的经营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新加坡国家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大力支持,新成立的居民公司可享受最长三年的税收减免;而家族办公室这一项目则是实行免税优惠,同时拥有可以传承的免税牌照。

新加坡财产税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新加坡对所有不动产征收财产税,包括房屋、建筑物、酒店、土地和经济公寓等。

对住宅房地产及住宅房地产实施累进财产税税率(住宅型0-16%,非住宅型10%-20%),对其他房地产,如商业及工业房地产,采用10%税率。应纳税额=房地产的年价值×税率。其中,房地产的年价值等于若将其出租预计可获得的年租金,并扣除家具、设备的租金和维修费后的余额。

消费税(GST),即“商品及服务税” (Goods and Services Tax)。目前税率为7%,(从2004年1月1日起)。根据政府计划2023年起,新加坡的消费税GST将分2次上调:2023年1月1日将消费税调高到8%;2024年1月1日再将消费税上调到9%。

纳税收入超过100万新元的公司,或预计应纳税收入将超过100万新元的公司,该企业必须在要在履行责任的30天内注册消费税。

消费税按商品和服务类型一般分四种情况进行征收:

印花税是一种间接税。在新加坡,它主要针对的是不动产转让和未上市股份转让的相关文件。这种税务负担通常由买方承担,并根据相关资产的对价或市场价值所对应的规定税率来计算金额,以两者之间较高者为准。

就股份转让而言,通常须缴付的印花税是以股票购价或者股份净资产值中较高者的0.2%来计算。发行新股以及购买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则无需缴纳印花税。

就不动产转让而言,分为以下三种:

新加坡采取的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投资、出口、增加就业机会、鼓励研发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以及使整个经济更具有活力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对涉及特殊产业和服务 (如高技术、高附加值企业)、大型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区域总部、国际船运以及出口企业等给予一定期限的减、免税优惠或资金扶持等。政府推出的各项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基本上可以和本土企业一样享受。

01新加坡发展和扩展奖励

从政府规定之日起,一定基数以上的公司所得可享受最低为5%的公司所得税率,为期10年,最长可延长到20年。

此项政策主要是为鼓励企业不断增加在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领域增加投资并提升设备和营运水平。

曾享受过先锋企业奖励的企业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享受此项优惠。

02新加坡服务出口企业奖励

从政府规定之日起,向非新加坡居民或在新加坡没有常设机构的公司或个人提供与海外项目有关的符合条件的服务的公司。

其符合条件的服务收入的90%可享受10年的免征所得税待遇,最长可延长到20年。

03新加坡国际船运企业优惠

拥有或运营新加坡船只或外国船只的国际航运公司,可以申请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最长可延长到30年。

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新加坡居民公司;拥有并运营一定规模的船队;在新加坡的运营成本每年超过400万新元;至少10%的船队(或最少一只船)在新加坡注册。

此类优惠项目由新加坡海运管理局(MPA)负责评估。

04新加坡金融和财务中心奖励

此项政策是为鼓励跨国企业在新加坡设立金融和财务中心(FTC),从事财务、融资和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金融和财务中心从事符合条件的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申请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期10年,最长可延长到20年。

05新加坡区域 / 国际总部计划

将区域总部(RHQ)或国际总部(IHQ)设在新加坡的跨国公司,可适用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区域总部为15%企业所得税税率,期限为3-5年;国际总部为10%或更低,期限为5-20年。

此项政策主要是为鼓励跨国公司将区域或国际总部设立在新加坡。

具体优惠企业可与新加坡企业发展局(EBD)进行商谈,企业发展局可根据公司规模和对新加坡贡献为企业量身定做优惠配套。

(新加坡政府的地区总部计划(RHQ)通过采取税收激 励措施吸引跨国企业在新加坡设立地区总部(如负责东南亚活动)

例如,政府为能满足在新加坡拥有不少于50万新币的 资本和年度商业开支不少于500万新币等最低要求的 RHQ公司提供以下税收优惠:

• 对增量应税所得征收15%的税;

• 3年免税,且可延长2年;

超过地区总部奖励计划最低要求的跨国公司可以获得国际总部(IHQ)奖励,奖励幅度更大,例如:

• 依据贡献,同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协商对应税所得 缴纳0、5%或10%的税收;

• 5到20年的免税期;

地区总部和国际总部的应税所得是指来自管理、技术 协助和其他支持性服务的所得,以及应税利息和许可 费。新加坡对地区总部或国际总部获得的股息予以免税, 对地区总部和国际总部支付的股息免除预扣税。